中共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衡山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28 17:12:52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3410日至2023年69县委巡察组对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718日,第二巡察组向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觉悟,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全面发展。一是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责任,负责抓好所分管业务、股室和二级机构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巡察意见反馈后,先后召开党组会议2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7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二是研究整改措施。多次专题研究,制定了《中共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十一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研究整改措施,对所有问题梳理分类,由局党组交办给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并提交党组会逐一审定后报县委第二巡察组审核,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成效好。三是确保整改实效。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整改不力的责成重新整改,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的坚决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截至1012日,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巡察期间交办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巡察期间移交的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全面理解和深刻领悟,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切实落实学习内容与次数,同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今年以来,局党组按要求每月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内容涵盖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的"三个新""三个务必""六个坚持""六个坚定不移""九个强国""十个加快建设"等方面。三是制定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坚持落实。

  2.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情况一是深入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于9月15日组织召开扩大会议并学习了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总书记关于统计、机构编制、保密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9月14日,局党总支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册)》等一系列政治理论书籍和相关学习资料发放至各党员,并做好了签领记录,同时对全体党员干部作出了认真学习的要求。
   3.用"两山"理念引领绿色发展的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9月15日组织召开扩大会议并学习了总书记关于"两山"理念的重要论述,会议要求要以全局思维谋划良性发展,以高度站位履行职能职责,通过学习提高了相关人员对于"两山"理念的思想认识。二是按照政府关于《衡山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专题推进会》的会议纪要精神进行督导,并于7月份按照上半年完成的招投标进行了全面进场开工建设,目前大部分图斑主体工程已实施完成,预计今年底可以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达66.48%(含截至2022年底修复的13.08%和预计2023年度可以完成的53.40%),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稳步推进工程实施,做好相关监管。三是我局于7月份完成了《湖南省衡山县兴盛石膏开采有限责任公司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市局审核通过,已上报省厅审核,待省厅审核通过后再纳入湖南省绿色矿山名录库,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四是与局内执法部门联动,定期开展了县域矿山巡查。
   (二反馈问题: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4.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
  情况:一是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制定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了相关问题,细化并完善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同时明确了大额资金的使用内容和使用范围。
  5.党组决策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9月15日组织召开扩大会议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强化了谈心谈话机制的运用,充分发挥谈心谈话在组织人事任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7月份以来,局党组分别与中层骨干进行谈心谈话20余人次。
  6.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不分。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9月15日组织召开扩大会议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对党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相关)的概念进行明晰,同时深刻理解并区分党、政概念。二是于6月份选派苏亮、黄辉两位同志参加了全县办文办会业务培训会,并在全县业务培训结束后以口头传达、教授的形式告知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按要求规范了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的召开,并分类别做好了相关记录。

7.非班子成员参与分工和决策表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衡山县未担任领导职务的县管职级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山组字〔2023〕11号)、《关于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山组字〔2023〕12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我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印发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局领导分工的通知》(山自然资党组字〔2023〕1号)、《关于新增局领导部分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山自然资党组字〔2023〕5号),明确了4位党组班子成员的分工责任以及其他几位非领导职务同志的协管范围。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同时根据其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明确非党组成员可列席党组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参与表决。三是按照上述明确事项,严格执行。

  (三)反馈问题:耕地红线坚守不力

8.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成立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专班,形成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了《衡山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山政函〔2023〕5号),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至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求乡镇、村、组田长加强整改,遏制新增。三是建立月排名、月通报制度,确保今年年底完成省田长办下发"两非"图斑的全部整改,根据省田长办和市田长办最新数据显示(10月7日),衡山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销号167宗,销号面积742.96亩,销号率93.30%,全市排名第1;全省按存量问题图斑和新增问题图斑分别销号排名第18名和第8名。四是进一步发挥田长作用,减少"两非"增量,截至目前,衡山县田长APP巡田打卡率已在全市连续周排名第一。

9.耕地占补平衡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7月份制定了《衡山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负转正工作方案》,并正在按方案进行稳步推进,力争年内实现耕地指标由负转正。根据市级通报,今年全市12个县市区只有3个没有冻结耕地指标,衡山县是其中之一。二是按照2023年2月2日全县补充耕地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加强与各方的工作对接,做好我县退返项目约600亩耕地的入库相关事宜,截至目前,其中有12个项目300多亩耕地已生成指标正在入库,另外有9个项目200多亩耕地指标已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验收,省厅已完成现场验收,入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制定了《衡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按照方案内容落实整改。

(四)反馈问题:"守土"有责还有差距

10.土地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承诺制净地报备模式,进一步解决土地供给问题,如湘梦电商园报备采取此种模式效果颇佳。二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批复情况,按年度总量进行自查并逐一销号,截至今年8月初,我局已完成土地供应处置率35%,超额完成省、市任务。三是经我局核查,批回达13年之久仍未供应的土地,其未供应面积为176平方米,按照省厅反馈意见,其误差在合理范围内,无需调整重新出让,我局已作相关情况说明。

11.土地闲置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长办公会(关于清欠出让金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积极配合高新区释押,依法依规做好了相关费用催缴。二是积极与开云新区事务中心对接,谋划解决方案,截至9月份,根据省厅相关数据显示,衡山县闲置土地已全部清零。

12.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7月26日组织全县临时用地企业主召开了衡山县临时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并就临时用地整改提出了初步方案,企业主对方案都未提出异议,制定了《临时用地批后监管方案》。二是督促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手续,但其表示目前办理手续的资金筹集较为困难,下一步我局准备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同时从县情实际出发,积极为企业谋划可行性整改方案。三是由用途管制股牵头,执法大队、生态修复股配合联合开展对已获批正在使用的临时用地进行监管巡查,并建立相关台账。

13.月清"三地"整改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东湖镇同心村经济合作社建设竹木加工厂违法用地已全部查处和整改到位,并依法依规取得了集体用地批准书(2023衡政国土字第06号),完成了系统销号。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月清"三地"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截至9月份,衡山县月清"三地"整改工作在全省二类地区排名第2。

14."双零"行动落实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衡山县违法用地"双零"行动攻坚方案》,确保我县15个"双零"违法用地整改问题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整改,确保全县无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二是我局已对萱洲和琪园项目进行两次立案并查处到位,同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到位。县政府也已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及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县城投公司已经制定好复垦方案,正在有序推进中,后续将报告县主要领导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县公安局监管中心违法用地已立案查处到位,原已组卷报批,因林地指标问题一直未取得省林业厅批文。今年9月,办好了林地手续,现已重新组卷报批。目前已与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联系,督促其加快报批速度。

15.合同履约监管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25日组织用地单位召开退还履约保证金工作会议,同时积极主动与用地单位对接落实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相关事宜,截至目前,我局已收到退付保证金4笔,共计51.57万元。二是计划下一步加强与用地单位及财政的对接,为退还资金开辟通道,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履约监管。

(五)反馈问题:落实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

16."多测合一"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9月16日组织全县测绘资质单位召开了"多测合一"业务培训会,会议邀请了专家详细讲解了"多测合一"改革政策,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有效推动了测绘行业服务效能提升,促进实现测绘事项"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平台联审"。二是积极引导各测绘资质单位入驻省级平台,名录库已入驻8家本土测绘资质单位,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多部门数据共享。

17.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于9月15日组织召开扩大会议并学习了财务工作及收费标准的相关政策、制度,通过学习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理业务的意识和水平。二是重新更新不动产登记收费目录,并将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三是主动与政府、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对接,做好小微企业认定和收费减免以及耕地开垦费减免相关工作,印发了《关于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四是加强与中地软件公司对接,将登记收费系统进行改进,为小微企业设置了专门收费模块。五是设立了小微企业办理业务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为小微企业排忧解难。六是建立并完善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免收企业登记费台账。

18.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统计了2021年启动"交房即交证"以来完成商品房登记数据,并做好相关汇总。二是认真梳理2021年启动"交房即交证"以来各级推行的相关政策,全面推进,逐一落实。三是通过网络媒体、官方媒体等媒体平台对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政策进行了宣传报道。四是组织了对县内部分房地产企业的相关走访,为各方在"交房即交证"推进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六)反馈问题:履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

19.上级交办的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我局就2021年武汉督察局交办衡山县54宗问题已完成全部外业核查工作。二是正在有序推进交办问题的分门梳理、方案制定、清单细化等相关工作。

20.规矩意识不强,屡查屡犯。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了《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局范围内的电脑设备端口自查监测,并建立相关台账。三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矩意识。

21.专项资金跟踪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与县财政局的沟通协调,提高专项资金的支付额度。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党组集体决定要求在有限的资金额度范围优先支付专项资金。

22.禁毒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禁毒工作重新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于9月21日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法规与信访股工作人员进行了宣读和告知。二是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强化政治意识,加大对各项交办任务的执行力度。三是规范工作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完善了2023年禁毒工作台账。四是9月21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法规与信访股刘敏同志在会上传达了相关法律法规,领学了禁毒相关知识,通过学习加强了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禁毒教育和思想动员,提高了大家对禁毒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对政治任务的参与积极性。

(七)反馈问题: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力度不足

23.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8月28日组织行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召开了学习培训会议,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按要求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完善了相关台账。三是制定了《2023年衡山县自然资源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全局安全生产领域日常监管行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

24.工作体系不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衡山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办〔2019〕31号)文件精神,无设立安全生产机构依据。二是要求执法大队牵头,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定期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三是规范和完善了工作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

25.工作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我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建立并完善了相关台账。二是制定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矿山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实施方案》,下一步计划报审后按方案内容落实演练。

(八)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26.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并完善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二是召开了专门会议对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了分析研判,整理并完善了相关记录。三是专门撰写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四是严格按要求落实定期分析研判。

27."四个纳入"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二是要求党组成员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做到严格审核把关。

28.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通报和学习考核等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二是启用专门的学习记录本,要求记录做到时间、题目、摘要、要点、发言提纲等学习内容详实。

29.阵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的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三审"审批台账。二是制定并下发舆情应急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舆情处置台账。三是按要求调整局新闻发言人为谭湘衡同志。

(九)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

30.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撰写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清廉建设标准化实施情况》,归纳总结了2022年以来的清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计划。二是今年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支委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大会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开展相关警示教育。三是借助4次"周五课堂",通过案例通报、相关精神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短片等形式对党风廉政进行专门警示教育四是按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31."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二是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制定风险预警处置相关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32.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课宣讲的深刻性,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宣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党总支副书记多次在党员大会上就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进行宣教。二是以案示警,结合我局受党纪政务处分实际展开对局内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三是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截至9月份,在本轮巡察期间接受组织调查的3人均已根据其违纪违规事实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详见通报)。四是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7月份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相互谈心谈话、与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副职进行谈心谈话20余人次,强化了思想教育,进一步统一了对党和国家的思想认识。

33.执纪问责落实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处分意见积极落实整改,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退还多发金额,截至目前已收到退款13945元。二是加强对局内表彰和绩效发放的审核把关。三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落实奖惩机制。

(十)反馈问题:纪检监督作用压实有缺陷

34.日常监督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对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强化对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谈心谈话、实地调查、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等方式,查找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日常监督,经常性地收集了解掌握单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遵纪守法、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进行反馈。

35.廉政谈话不到位。

整改情况:落实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每半年一次谈心谈话要求。

36."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的联系,每季度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抓好风险防控等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增强监督检查的质效。二是结合办理信访件、问题线索,及时督促单位重视和解决出现的问题。三是注重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运行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方面的检查,每半年组织不少于一次进行专门的监督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

(十一)反馈问题: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

37.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印发了《关于印发〈衡山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二是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要求计划财务股对采购流程及付款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三是邀请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专业人士来我局宣传讲解政府采购办理流程及违反政府采购相关处罚。

38.大型项目和资金使用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并完善《衡山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明确的大额资金使用内容、范围和议事规定规范议事程序。三是要求计划财务股按要求对拨付款项目的手续进行严格把关。

39.项目资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的审核、整理及收集等。二是我局于2023年9月11日组织学习了财务相关政策文件等业务知识,加强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项目各项流程办理的规范程度。

(十二)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

40.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规章制度》,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的通知》(山自然资字〔2023〕10号),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按照上述制度和通知的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的相关要求。二是对2022、2023年度公务接待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加强对局属各部门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规范公务接待报销工作。

41.超范围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的通知》并严格落实。二是清点并整理违规差旅费报销凭证。三是责令相关涉及工作人员作出了违规报销情况说明及退款承诺,以股室(二级机构)为单位送交各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至计划财务股汇总核实,收回违规报销费用,建立了退款名册。四是要求相关财务人员严格规范报销流程。

42.存在乱发津补贴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清点并整理安全生产和信访津贴发放人员名单。二是根据每月在安全生产一线工作10天的发放要求确定退款名单,落实退款。三是对于信访岗位津贴按非专项、专职人员的规定据实清理,落实退款。四是根据值班台账落实汛期补助发放。

43.存在铺张浪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回溯追源,对该问题所涉及资金使用情况出具说明。二是增强"勤俭节约"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会议的形式集中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

(十三)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44.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已于今年5月份向社会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公司对我局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底。二是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健全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明细表,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确保物、表相符。

45.大额支出打入职工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问题所涉及的资金使用情况出具说明。二是于2023年9月11日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学习了财务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支出入账程序,严格规定对公业务一律由单位账户汇入对方账户,严禁公款入私账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开展年度自查工作,进行问题回头看。

46.违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下发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通知。二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执行,进行自查,对没有租车资质的合作租赁公司予以清除,并与符合租车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协议,确保公务用车租赁符合规范。

47.存在不合理开支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问题所涉及时间区间的资金使用情况出具说明。二是要求严禁外请人员参与相关工作。三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没有列入预算的资金坚决不予支出。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会计制度,对于超出预算之外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上报。

48.部分项目未通过电子卖场。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问题所涉及的资金使用情况出具说明。二是加强计划财务股、办公室对采购制度方面的学习培训,于2023年10月13日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规章制度严格审核把关。

49.物资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内控制度文件。二是对该问题出具情况说明。三是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签领管理,严格领用程序,领取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表,做好领用台账和记录,落实工作机制。

(十四)反馈问题: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50.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同时要求局党总支督促各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引领。二是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管党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党建任务亲自部署,党建问题亲自研究,以抓好党建为最大政绩。三是定期(每月)开展支委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对党建工作的相关提示。四是按县直机关工委要求落实整改。

51.阵地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阵地基础设施建设,按"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标准"要求完善了基础设施配置,同时新增了桌椅30余套。二是开放支部活动阅览室并增添党内党外阅读刊物,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学习,营造党建文化氛围。

52.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5月19日组织各支委班子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党务工作能力,规范党务工作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对于党员转正大会等会议严格做好签到、记录、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同时对该情况进行核查,确定了其到会人数符合开会条件。

53.组织关系转接有漏环。

整改情况:规范组织人员管理,对党支部成员进行全盘筛查和清理,同时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人员组织关系转出至工作、生活所在组织。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人事关系与组织关系协同问题转出3人,转入3人,局设党组织下辖党员共76名。

54.台账资料存在造假嫌疑。

整改情况:一是对支部班子进行调整,重新选出新的支部委员,讨论选出新的支部委员。二是加强对新选出各支部委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并组织相关学习,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定期组织对各支部的党务台账资料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55.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二是规范党务工作行为,严格落实党员大会等相关会议的签到签退制度,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好会议资料。

(十五)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56.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进行规范,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会前组织进行了关于巡视巡察方面内容的学习、下发并回收了25份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局党组班子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局党组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等环节,确保了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二是要求班子成员按照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坦诚相待的原则,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和意见征求表形成了批评意见清单,在谈心谈话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台账资料。

57.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提高党总支书记切实负起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当,按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开展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各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的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

5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开展"三会一课"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定期召开支委会议,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时,委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50%以上,并做好相关记录,今年以来,支委会议委员到会人数均在半数以上,符合相关要求。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时间、内容、效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9.主题党日活动缺乏党味。

整改情况:按要求制定了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且主题党日活动呈多样化,切实充满"党味",同时严格按计划执行,发挥党建引领一切的主导作用,将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思想及理念的活动心得作为主题党日活动的一项必要任务。

(十六)反馈问题: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不力

60.行政执法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学习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于8月28日组织学习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全省耕地保护和督查执法工作形式与任务》,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61.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请示申请强制措施,经批准同意后我局两次将案件移送至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执行难度大为由拒签移送函,下一步将召开协调会议,妥善解决佳兴花苑小区违法建设问题。

(十七)反馈问题: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62.机关工作纪律抓得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就餐纪律及严格考勤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强调要求上午8:00电子考勤签到,同时要求各部门在下午14:30(冬季)、15:00(夏季)进行纸质签到,签到表每月底进行统一汇总,未及时签到者记旷工处理。二是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干部职工作定期通报,并拟将通报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底评先评优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63.岗位交流轮换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健全岗位交流轮换机制,我局于8月28日进行了部分同志职务的任免调动。二是加强与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在调岗轮换前进行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干部职工对于调岗轮换的想法,做好调整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三是加强岗位交流轮换的分析研判,对干部岗位调整进行充分调研了解,把握好干部职工轮岗调整的频率,确保岗位调整的科学性。

64.服务群众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增强服务群众的工作意识。二是组织窗口劳务外包工作人员签订了《作风纪律承诺书》,确保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并严格按照承诺内容落实。

65.未明确统计工作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2023年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分工安排》,对班子成员分管业务进行了调整和明确。二是按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建军分管统计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66.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保密教育,对2023年所有新进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学习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增强个人保密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全局范围内的电脑设备端口自查监测并建立了相应的自查监测台账,对储存在互联网电脑内的涉密文件进行及时删除处理。

(十八)反馈问题:党管机构编制落实不够好

67.落实机构编制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报告上年度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目前我局共有编制15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机关后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36名。二是对照我局自身机构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4个程序对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整。三是开展了局属股室、二级机构自查,按最新"三定"和机构编制方案要求规范内设股室和下设机构挂牌,目前已将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按机构"三定"方案明确的名称进行更改并重新挂牌。

68."三超两乱"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与涉及该问题相关部门的所有副职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摸清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门讨论该问题,并按照"三定"方案核减超编职数,以党组名义下发任免通知。三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要求规范单位的定岗定职。

69.违规长期借调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对单位内部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清查,目前我单位编制人数110人,借调人数4人。二是进一步规范借调手续及相应流程,积极主动与县人社局对接,截至9月,已按要求落实相关借调人员借调手续,部分借调人员正在办理调动手续。

(十九)反馈问题: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

70.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而未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提高整改相关责任人员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的重视程度,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工作向纵向深。二是根据《衡山县自然资源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设立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受理窗口,严格实行审批事项向"综窗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化"服务转变,简化了审批环节和压缩了办理时限。三是制定并印发了《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并建立了相关审批台账,明确了审查流程、办理时限,审查依据和局各业务股室职责,不前置技术审查和现场勘查,实现不见面审批,提升服务效能。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系统内一些能马上整改的问题虽然得到了整改和解决,但仍需长期保持和稳固;一些中长期整改的事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需持续推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稳固扩大巡察整改落实成果

紧盯中长期整改任务不放松,确保整改工作有打算按步骤向前推动。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和加强过程督导,尤其是对难度较大、周期较长的,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认真做好"回头看"复查工作,坚决防止整改不到位和"旧病复发"等问题。

(二)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突出抓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细化党建工作清单,狠抓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稳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体系,深化机关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覆盖抓好廉洁风险防控,以严格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深化廉政教育,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活动,增加党员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

(四)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度重视整改成果转化,在整改正程中举一反三,将问题整改与推动管理提升结合起来,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运用整改成果,加强综合分析,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建章立制,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整改落实,实现常态、长效,把巡察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全局治理效能,推动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全县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812353;邮政信箱:衡山县解放北路418号门口信箱


中共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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