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3日至5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衡山县民政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6日,巡察组向衡山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山县民政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组会议2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书记戴新贤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君任组长,总抓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志煌任第一副组长,牵头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曾宏峰、徐志国、廖崇钦、陈金伍、李电亮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彭君任组长,唐志煌任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三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制定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单位、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党组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9月26日,巡察反馈的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巡察期间交办的1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还有所欠缺。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学习十九大精神没有入脑入心;政治思想建设不够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对基层政权建设的指导,提高基层治理能力。8月,在全县开展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自查自纠及问题整改工作。抽查走访了5个乡镇11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任务。永和乡龙堰村、萱洲镇里石村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是修改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历次会议精神的学习。创新学习形式,经常性开展学习。8月22日支部书记上党课,集中宣讲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8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知识竞赛,对"两个确立"内容重点学习,并进行了抽查,检验巩固学习成果。
三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做实政治思想建设。将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凝聚思想共识,夯实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执行落实,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会前充分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扎实做好整改落实。谈心谈话时严格做到主要负责人带头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必谈,充分沟通交流思想、听取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谈心谈话做到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并按要求填写谈心谈话登记表,作好记录。联系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实际认真写好对照检查材料,见人见事见思想。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9月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了自身存在问题,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触及思想灵魂,开出了辣味。确保党员干部坚守正道、坚守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有落差。主要表现为民生项目建设滞后;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打折扣;执行县委决定不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民生项目建设,多次召开局班子成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工作专班,推动项目建设和工程扫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县财政支持民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3月4日,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衡山县救助站改扩建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报告》,县政府领导批示同意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向省民政厅申报了相关项目,争取省民政厅支持,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全力推动工程扫尾和补办好相关手续。6月8日,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县政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大队、县财政局和开云镇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合力推进落实工程扫尾和补办手续工作。目前工程建设已全部扫尾,用地手续正在省自然资源报批。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9月,县政府成立了全县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衡山县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与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正在提质改造萱洲镇敬老院、长江镇敬老院、福田铺乡敬老院、东湖镇敬老院、店门镇敬老院等5所乡镇敬老院;新建白果镇中心敬老院;敬老院撤并已启动,硬件设施条件较差、消防不达标和服务功能弱的永和乡敬老院老人已并入开云镇敬老院,今年贺家、岭坡乡、东湖镇东湖等3所敬老院将陆续实行撤并整合。明年白果镇中心敬老院投入使用后,撤销白果镇白果、江东乡、贯塘乡、新桥镇4所敬老院,全部并入白果镇中心敬老院。优化整合后全县保留萱洲镇敬老院、长江镇敬老院、福田铺乡敬老院、东湖镇敬老院、店门镇敬老院、衡山县中心敬老院、白果镇中心敬老院等7家公办敬老院。
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确保做到坚决执行上级决定和工作要求不打折扣。一是按上级要求建立护送返乡和易走失人员台账,现已将返乡人员信息和易走失人员信息同步到全国救助系统。9月底已全面完成全县城乡低保精准补差工作。
三是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决定。按照《关于法治E本办理工作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于5月20日将25960元资金上交县纪委,已整改到位。
3.党的领导作用明显淡化。主要表现在党组、行政会议不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突显;非班子成员参与分工;制度建设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厘清党组会与行政会的界限,坚决杜绝会议混淆现象发生。从6月起,分开召开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做好召开党组会、行政班子会等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党组会、行政班子会的会议要求明确参会人员、会议议题,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二是充分发挥民政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让中心组学习常态化。"三重一大"等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决策事项,事前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提高班子决策办事民主化。以此来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加强对公文重要性的认识,6月以来,对党内文件、行政文件混淆情况进行了清理,严格区分、规范管理行文类别和程序,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
三是8月县委任命曾宏峰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配齐了局班子。班子成员的分工重新明确,纠正了非班子成员参与分工的情况。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管人管事意识。6月,修改完善了民政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衡山县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党组大局意识不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衡山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和《衡山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
二是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做到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完善了《衡山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和《衡山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班子成员参与表决,非班子成员列席会议但不表决。
三是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衡山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贯彻民主集中制。明确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执行。规范了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确保权力沿着民主、公开、规范的轨道正常运行。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存在不足;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未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现范;"三审"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落实党组班子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四个纳入"。将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领导成员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以及年度考核。三是县民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学习意识形态专题不少于1次,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教育培训,要求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做好相关笔记,熟记意识形态应知应会。四是对照意识形态资料台账目录,整理意识形态相关资料,与党建资料分开,由局办公室单独归档保存。
二是局党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按照制度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针对在养老领域、社会组织、社会救助中心,殡葬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及时分析研判,并形成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是4月26日,局党组专题研究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制定了《衡山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前,制定好学习方案。抓好集中学习,建立学习预告、考勤、考核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次集中学习,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作中心发言,中心组成员在研讨中相互促进,以议促学。使用专门党组中心组学习笔记本,学习台账资料齐全。
四是制定了衡山县民政局新闻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先审后发,并做好审核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做好台账资料,统一归档,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
6.临时救助自由裁量权较大,对标不严。主要表现在审批随意,监管乏力;救助政策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民政系统内组织宣传学习了衡民发〔2022〕27号《衡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按照衡民发〔2022〕27号《衡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制定了《衡山县临时救助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对临时救助资金的监管,加强对乡镇临时救助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经常性开展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加强资料审核,确保所有临时救助对象资料齐全、符合救助条件。
二是严格按照衡民发〔2022〕27号文件《衡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执行临时救助,加强临时救助申请对象的信息比对和资料审查工作,追缴违规领取临时救助人员许某、罗某违领的资金5000元,救助对象王某补齐了相关资料。对于资料不齐全的、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坚决不予以救助,坚决杜绝救助中优亲厚友的行为和现象。
7.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能有欠缺,养老服务社会效益不高。主要表现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有差距;居家养老服务缺少刚性约束;养老服务队伍素质不高,专业型服务人员短缺;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9月,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衡山县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与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两个文件,全县15家乡镇敬老院撤销8家,优化整合为7家,进一步提升乡镇敬老院的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已启动全县乡镇敬老院的撤并工作,永和乡敬老院已撤并至开云镇敬老院。投资对开云镇敬老院环境进行了升级改造,院内路面进行了油化,空坪隙地进行了美化,安排专人对院内垃圾和老人房间进行清扫,将破损的窗户玻璃进行了更换。将院内鸡鸭全部赶出,禁止在院内喂养鸡鸭。增加了1名工作人员,加强院内管理,保障老人生活费专款专用、足额到位。
二是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线上线下的监督管理。一是制定了《衡山县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督查制度》。二是安装了线上APP,并有针对性的对各乡镇进行走访调查,对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加强实时动态管理。连续两个季度服务次数不够或者服务质量不达标,则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三是制定出台了《2022年衡山县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县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参训,提高护理人员专业水平,计划分两期开展培训,第一期10月17日-10月21日,第二期10月24日-10月28日。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计划解聘一批年龄偏大的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新聘任一批年轻责任心强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为每一所敬老院都配备专职的护理员,全面加强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四是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打通民政各项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经清理,因合村并镇全县77家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现保留58家(含乡镇综合、社区、村级养老服务中心)。下一步,将积极争取上级重视和支持,投入运转资金,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8.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和事务精细化管理有差距。主要表现在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差距较大;社会团体监督管理不到位,审查流于形式;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未达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着力构建社会组织有序有效参与社区治理的新机制,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一是加强指导,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制定下发了《衡山县民政局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村)社会组织的通知》、《衡山县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坚持服务社区、完善自治为目标,坚持民办、公助为原则,发展一批为社区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聚焦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现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873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动员全县各社会组织通过消费帮扶、水果采摘节、志愿服务活动、劳动技能培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活动等方式,开展帮扶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十余家社会组织主动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关爱"三留人员"、扶贫济困、社区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公益活动。全县共组织300人次志愿者和社工,在各乡镇社区及高速路口等地协助核酸检测。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共出动志愿者达500人次。全年捐赠款项、物资达25五万元。
二是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已经制定《衡山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衡山县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我县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的通知》,落实对全县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对所有的年度工作报告书和行政许可申请处理表进行一次全覆盖清查,现已整改到位,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和规章办理业务,并以日常监督与年检年审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对全县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衡山县麓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年度工作报告书和行政许可申请处理审批表已审批。
三是全县现有社会组织58家,已建社会组织党组织27个,覆盖社会组织51家,目前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为87.9%,工作覆盖率已达到100%。
四是加强对社工的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授课。今年除定期开展的督导培训外,在5月25日至5月27日开展了助理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7月20至22日开展了"社工与心理咨询融合服务"赋能培训。对全县基层社工站点开展了年中评估,从社工站点建设、民政服务工作、社工专业服务工作、社工服务能力提升、社工服务成效等五方面对全县基层社工站站点进行了评估。今年1人通过社工考试中级社会工作师,12人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对考取社工证的社工给予每月工资加100元奖励。
9.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推动殡葬生态文明建设不细不实;丧葬陋习仍然存在;殡葬服务能力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殡葬生态文明建设落细落实。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制定出台了《衡山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经过多次督查,永和乡三座活人墓已于4月下旬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持续开展丧葬陋习治理,加强移风易俗宣传,着力消除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从四月份开始至今共制止殡仪馆悼念厅内点香烛、烧纸钱行为14起;道士做法事等封建迷信活动10起;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起。殡仪馆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尽量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是加强职工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一是加大了对殡仪馆职工培训力度。7月份组织火化部、业务部工作人员前往衡阳市殡仪馆参加了市民政局开展的2022年殡葬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回馆后也向全体职工分享了理论和实操,提高了全馆干部职工的技能素养。争取县政府及县财政局支持,新增一台火化设备。殡仪馆内不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0.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对安全生产研究部署不够;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不平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压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两个至上"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民政系统全年零安全生产事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县成立了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由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结合我县民政系统实际,制定了《衡山县民政局关于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的实施方案》、《衡山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责任链》、《衡山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五全一常态"机制安全责任链》,明确各方职责,压实各方责任。 及时传达、学习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5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刘鹤副总理对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月,组织召开了全县养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成立了13个部门参加的全县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27日召开了衡山县养老机构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二是结合我县民政系统实际,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定了《衡山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责任链》、《衡山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五全一常态"机制安全责任链》。完善了民政行业领域(殡仪馆,救助站,养老机构)值班值守制度,各养老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制定了《衡山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衡山县养老服务机构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全县34家养老机构都相应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是制定出台了《衡山县民政局关于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的实施方案》,根据分工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单位、部门每月开展2次安全生产检查,并按要求填写领导带队检查表。
四是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出台了《衡山县民政局关于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的实施方案》、《全县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山政办发〔2022〕8号)、《衡山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五全一常态"督查的实施方案》、《全县养老服务领域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山民发〔2022〕23号、《衡山县民政局深入排查潜在风险隐患行动实施方案》、《衡山县民政系统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针对全县民政服务领域,特别是养老服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局联合消防大队、市场监管、住建、卫健、财政、金融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隐患排查2次,回头看1次,聚焦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经营服务、燃气安全等7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排查,还邀请第三方机构技术人员就住房安全对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开展全方位、起底式的隐患排查,做到了"不落一家、不漏一项、不留死角",全面摸清了全县养老机构问题底数。3月,组织召开了全县养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成立了13个部门参加的全县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34家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7月27日下午,召开了全县养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各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单位、部门开展两次督查,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全县的民政机构开展各类检查、督查、暗访70多次,以县政府名义发出问题交办函督办函34份,约谈1人。开云镇富贵长寿养老院、江东乡菊香养老院整改合格后完成备案。长江镇孝心养老院、三桥养老院因食品经营许可和消防等尚未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不符合备案条件,暂未备案。
五是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7月,与全县34家养老机构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压实各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制定《全县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县养老服务领域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衡山县民政局深入排查潜在风险隐患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在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暗访70多次,以县政府名义发出问题交办函督办函34份,约谈1人。关停了开云镇坪塘幸福养老院和甘棠桥社区景华养老院等2家养老院。为彻底消除全县公办敬老院的安全隐患,提升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全县出台了《衡山县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与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提质改造萱洲镇敬老院、长江镇敬老院、福田铺乡敬老院、东湖镇敬老院、店门镇敬老院等5所乡镇敬老院;新建白果镇中心敬老院;对硬件设施条件较差、消防不达标和服务功能弱的永和乡、贺家、岭坡乡、东湖镇东湖等4所敬老院实行撤并整合。撤销白果镇白果、江东乡、贯塘乡、新桥镇4所敬老院,将白果镇长青敬老院并入白果镇中心敬老院。优化整合后全县保留萱洲镇敬老院、长江镇敬老院、福田铺乡敬老院、东湖镇敬老院、店门镇敬老院、衡山县中心敬老院、白果镇中心敬老院等7家公办敬老院。敬老院的优化整合工作现已启动,永和乡敬老院并入开云镇敬老院。
(二)反馈问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11.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警示教育有缺失;个别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班子落实"一岗双责"。5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制定了《衡山县民政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建设清廉机关、清廉民政为目标,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清风"廉政谈话。组织全体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赴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萧石月故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接受红色文化教育。召开衡山县民政局"廉洁从政从业,廉洁修身齐家,喜迎党的二十大"廉政座谈会。
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筑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机关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纪党规,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召开机关干部会,对本单位8人违纪情况进行了通报,将岗位原来未调整到位的进行了调整,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自律、洁身自爱、转变作风。开展清廉民政建设,机关干部与家庭主要成员同看廉政教育片、共开廉政座谈会、互写廉政家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
三是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关停自动售货机,已将利润2116.54元和私自处理700元的收益全部上交财政。对殡仪馆馆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该职工进行了约谈。修改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加强监管力度,防微杜渐。
四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追踪到底,并将日常监督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情况以及其他各相关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形成相关台账资料。
12."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主要表现在对流浪乞讨特殊群体处置不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存在消极应付心态;为民服务有差距;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地名工作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将疑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送往县中医医院或者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后,将精神病人进行治疗;将身体基本健康的救助对象送往县福利院或养老机构进行托养;将查明身份的对象护送返乡(41名流浪乞讨人员均已护送返乡)。以后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二是积极应对群众诉求。针对贯塘乡迎龙社区居民李某林向民政局反映当地的康馨养老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由民政局牵头,联合消防大队、市场监管、住建、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康馨养老院开展专项督查,对调查属实的问题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已整改到位。
三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今年年初已申报我县乡村振兴项目5个,资金60万,其中白果岳北村为湖南老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40万,白果镇晓岚村、开云镇金溪社区、萱洲镇里石村村级道路建设项目3个资金15万,江东乡白山社区人居环境项目1个资金5万元。今后将加强实地调研,积极申报,尽量争取让更多老区项目通过申报,切实为全县老区群众解决问题。
四是严格落实湘民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乡镇、村保障儿童之家场地。对四家慈善超市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情况,并填写了整改调查摸底表,取消了开云镇紫巾社区、甘棠桥社区、两路口社区三家慈善超市,并进行账务清查,将捐款箱和台账等收回。下一步跟进管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洪江市慈善超市进行实地调研考察,认真学习洪江市慈善总会的先进理念、工作经验、运营模式和管理办法。
五是9月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地名管理条例》,加强全县地名的管理。积极和地图编制单位协商重新编制衡山县行政区划图,及时更新地名信息。完成对城区道路分布摸底、测绘及门牌预编制,对城区30条新建道路进行了统一命名。2022年拆除城区老旧残损路牌68块,新增路牌78块。新建道路沿路门牌编制工作已完成,待新道路沿路住房和门面成型后统一制作安装。小区门牌编制以及乡镇、村地名标志正在争取上级支持。
13.专项资金管理缺位,监管不力。主要表现在专项资金账户不"专";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救助资金救助精准度不高;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结余较多;专项资金核算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二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衡民发〔2022〕27号文件《衡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明确临时救助资金使用范围。8月,配合市专项检查组对救助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清查。针对挤占专项救助资金约53万元,县政府已安排县财政局从财政年初预留资金中拨付了53.57万元至县民政局救助资金专户。针对临时救助资金,开展自查自纠,上交违规用临时救助资金解决五保安葬费、房屋维修、解决上访矛盾、年底慰问等费用资金4200元。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加强部门信息比对,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停发保障金,做到及时退出。提高救助精准度。2022年1-9月 通过部门信息比对,退出死亡人员28人,购买房产1人,领取社保17人,购买证券18人;开展城市低保复核,对62户家庭情况好转的对象退出保障范围。确保做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
四是制定《衡山县乡镇临时救助资金检查制度》,督促乡镇开展临时救助金结余情况自查自纠,并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白果镇、萱洲镇已整改到位。所有专项资金的使用、分配都需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五是9月以来,按照财务相关制度要求,实行专户专账管理,进行单独核算。
14.内控管理松懈,存在廉洁风险。主要表现在救助物资监管不严;大额支出打入职工个人账户;食堂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仓库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物资发放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仓库物资管理,建立物资入库、出库、发放明细表。
二是修改完善了局机关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发票报销和资金转账手续,杜绝此类大额支出打入职工个人账户情况。
三是加强了机关食堂的管理。一是完善机关来客接待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建立机关食堂客餐明细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规财股和办公室各安排一人)。二是规范完善殡仪馆食堂采购制度,制定了《衡山县殡仪馆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采购公开透明,并全程进行监督。
15.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多头领取项目补助;大额支出附件不齐;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差旅费报销较为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多头领取的3600元补助于2022年5月20日上交县纪委。
二是修改完完善了局机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加大大额支出审核把关,对发票信息不全和附件不齐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没有落实政府采购手续的财务不予支付。
四是严格按照《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机关差旅费报销制度,差旅费报销由办公室做到严格审核把关,实行定期按时报销,逾期不予报销;重新设计差旅费报销清单,增加同行人员、派车情况审核等要素,加强差旅费报销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反馈问题:党组织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16.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主要表现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力;长期不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与率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以抓党建推动各项工作。8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
二是已完善《衡山县民政局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三是接收非党积极分子11名,今年6月,发展预备党员1名(甘飞云)。
四是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完善了《衡山县民政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
五是6月以来,机关党支部每次学习和活动严格落实考勤签到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会及时补课。对无故请假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考勤结果与评先评优级挂钩。6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含入党积极分子)赴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萧石月故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1名党员和8名入党积极分子,殡仪馆因业务工作,有7人请假,另有3人因需参加其他会议请假,其余29人全部参加。
17.工作作风不实,内部管理宽松软。主要表现在工作纪律抓的不严;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发文搞"拿来主义"。行文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局机关考勤制度,明确考勤签到情况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救助站、殡仪馆、婚姻登记处参照局机关制定完善考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是制定完善局机关请销假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请假手续及休假核准单必须按程序经领导签字审批核准后方能请休假。
三是召开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及时贯彻传达上级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会议精神,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分管领导到各自分管的单位和领域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和督查。殡仪馆全体职工每日轮流到大门口开展疫情防控值班,严格落实"一扫二看三查四验"、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殡仪馆内部组织疫情防控巡查小队,对人员相对集中的礼厅、广场等场所进行不定期巡查,提醒并要求治丧人员佩戴好口罩。内部定时消杀,安排专人对礼厅、餐厅、化妆间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杀并记录留档。
四是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保密知识,遵守保密纪律。配齐涉密机房铁门、铁柜、铁窗、报警器、监控器等设备设施,并完善涉密人员登记表。将标有"秘密"以上密级的文件按照规定存放档案室专柜,并在最新的《衡山县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中完善了收发文和档案管理制度。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政策精神,克服畏难情绪和应付式的思想和行为,对标对表,结合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发生。
六是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公文相关知识,建立了机关发文制度,加强对发文的审核和把关,对全县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四不两直"专项检查方案、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等文件重新进行了疏理,确保行文规范。
18.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表现在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人员配备不齐,老龄化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选拨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资格和程序,严格执行机关选人用人的各项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两位受处分的职工已将处分期内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合计15962元于2021年5月24日上交县纪委。对受到撤职处分仍担任二级单位负责人的职工按要求在今年9月进行了岗位调整。
二是向编办、人社局和组织部进行了汇报,将通过公开招考和选调等多种形式招考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加大专业型人才引进力度,逐步实现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今年新招事业编制1人,目前县人社局正在政审中。以后逐年申报通过公开招考逐步充实,解决人员青黄不接、人手不足的问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解决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812830;电子邮箱:378309366@qq.com。
中共衡山县民政局党组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