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2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衡山县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委第一巡察组帮助县交通运输局党委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的问题准,反映的问题实,反馈的整体巡察情况客观公正、符合实际。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完全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等不靠,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深入推进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2021年4月25日,县交通运输局召开党委会议,并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并抽调办公室、机关党支部人员组建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委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明确目标责任。2021年5月8日,县交通运输局再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结果。在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党委成员、领导干部及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自身整改,积极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把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
(四)认真督促检查。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导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整改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五)强化成果运用。在整改落实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真正使此次整改工作成为提高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一个重要过程,促使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局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党的领导弱化。
(1)反馈问题:对党的政治建设站位不高、认识不足。
①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委书记亲自约谈了相关同志,就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谈心谈话,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与此同时,在局党委会上,党委书记多次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巡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差距和短板,使问题及时得到改进和完善,推动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任何人不得因怕暴露问题,不敢揭短而对巡察整改工作产生抵触情绪。
②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专题,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要求每一位党员利用业务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并通过专题研讨的形式与其他党员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巩固学习所得。二是及时把中共衡山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编制的党史学习教育学习重点篇目的资料汇编分享到交通运输局支委群里,由各支部支委再分享到各单位支部群,为党员干部自学提供素材。三是要求所有党员及时做好学习笔记,并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心得也记录在学习笔记上。
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4月30日召开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传达了市交通运输局、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重要精神,学习了中共省纪委、监委公布的《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十严禁”纪律规定》,集中观看了廉政警示片《蜕变的初心》;三是对2018年-2020年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处分执行情况,确保纪检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监督。
(2)反馈问题: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领会不深刻、落实不到位。
①机构改革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29日,我局组织召开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工作大会,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班子及各股室人员均已安排到位;二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用车已划拨到位;三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原农村公路管理所办公楼已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施工队已经进场,正在对办公大楼进行装修施工;四是主动争取机构编制。局党委副书记带领局人事股多次与县编办、县人社局对接,商讨关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5月27日,县编办同意核增我局所属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目前,我局已拟定出《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招聘交通治超辅助工作人员方案》,7月下旬该招聘公告将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8月份可完成报名、考试等工作,9月份可正式上岗。
②“法治e本”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如数退还相应金额约0.94万元。今后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确保不打折扣地完成上级决定。
③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水运事务中心已主动加强与省市水运事务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的工作衔接,并按照相关要求邀请了第三方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码头监控接入县应急指挥中心系统。
(3)反馈问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①党委组织功能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管理制度》,对《会议制度》重新修改,对会议参加人员、讨论内容、会议要求、通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二是局党委成员于2021年1月29日对《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了《衡山县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从而提高我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③对二级机构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了《衡山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下基层指导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一系列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有效举措,从组织层面为领导干部下基层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进而让下基层从“他律”到“自律”,从“自发”到“自觉”,真正成为工作习惯和生活方式。
(4)反馈问题:意识形态抓而不实。
①思想认识上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今年上半年,两次集中学习了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重要内容;三是5月30日以前,我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均已完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推动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网络专题培训班的学习。
②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衡山县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的学习,规范做好学习方案、考勤记录;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除了集中学习以外,我局于5月27日邀请了县委宣讲团成员开展了《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砥砺前行的力量》的专题宣讲活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6月28日还组织到罗荣桓元帅故居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三是高质量完成了党史学习教育四个阶段的专题研讨活动。
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了2020年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2020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总结和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之中;二是在领导干部分工中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
④相关制度落实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6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交通运输领域意识形态进行研判,已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5)反馈问题:履职尽责有差距。
①解民忧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我局会同县人社部门一起,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并加强了与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沟通对接,想方设法尽早解决农民工工资落实问题。经多次走访督查,已责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②路政管理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路政管理工作方案。3月8日,明确了具体职责和要求,定人定岗。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每月路政巡查不少于18天,覆盖率达到100%。5月份在巡查中发现G107线公路路面多处坑槽,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路政中队及时向县交通局、县建养中心发函报告,请求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马路市场整治,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整治工作。3月份与店门镇政府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对店门社区的马路市场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棚屋户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4份;5月份联合开云镇政府对三座桥马路市场建筑控制区内反弹复原的违法建筑物进行统一拆除,强制拆除8家重新搭建的摊棚。四是加大路政政策宣传。在5月份开展的“路政宣传月”活动期间,大队组织了流动的宣传车队,对县域公路沿线群众进行宣传;在全县所有公路干线悬挂宣传横幅,重要路段设置大型宣传牌;同时还在G107线两路口路段设立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咨询点,对群众和过往司机进行宣传,分发资料,营造了浓厚氛围。共计出动宣传车17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作大型宣传栏6块,悬挂横幅150余幅。五是严格涉路案件的处罚。共拆除棚屋和非公路标志标牌130余处,立案查处各类路政案件21起,罚款9万余元。
③工作主动性有差距。
整改情况:今年1月至6月,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对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9次,主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杜绝了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④行政执法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处罚投诉中心,专门负责行政处罚工作。二是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执法大队在每月召开队务会议,会上多次提出强调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理论水平;2、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良好形象;3、各执法中队要做好立案、证据保存、询问笔录等行政处罚案件的前期工作,再交由处罚投诉中心进行案件审核,证据充分且执法程序到位的案件才予以处罚。三是制定了集体学法制度和培训方案。目前,已选派4名中层骨干以上人员参加了衡阳市执法支队组织的第一批行政执法培训,考核全部合格。四是增添了执法装备。根据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大队配备了10台对讲机和12台执法记录仪。
⑤超限超载现象仍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巡查队伍。除保持衡山超限超载检测站驻守人员外,成立了流动巡查队伍,采取不定时突击整顿的形式,加强了对后山片国省主干道的巡查力度,确保了巡查频次和覆盖率,遏制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制定了治理措施。1、加强源头监管,实现标本兼治;2、加强路面管控,重拳打击非法装载行为;3、完善科技治超,启动了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工作;4、规范日常管理,做好后勤保障;5、加强考核监督,严格奖罚措施。三是开展了集中整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集中整治、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非法改拼装车辆专项整治等行动。共查处改装改型车辆11台,处罚危货车辆1台。四是加强了源头监管。货运中队对全县25家货物源头企业进行了摸底造册,并在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中队每月对重点货物源头企业巡查4次,对一般货物源头企业巡查2次。对所属车辆多次超限超载运输的志诚物流公司进行了约谈,处罚货物源头企业4家。截止6月底,共立案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14台次,查处改装改型车辆11台,卸载货物819吨,罚款64万余元,交警计分520分。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紧不实,管党治党宽松软。
(6)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①党委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职责分工中;二是开展日常廉政谈话、“一对一”针对性提醒。今年上半年开展廉政谈话2次,“一对一”针对性提醒5人。
②派驻纪检监督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督查力度。4月30日,县派驻纪检组在县政务中心开展督查过程中,发现我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存在上班迟到、玩手机现象。事后,经思想教育,相关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出具了书面检讨;二是增强法纪意识教育,为我局机关支部专门提供了警示教育影视资料,以生动案例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遵纪守法。
③局党委和派驻纪检组双方沟通衔接不够。
整改情况:我局不论是召开局党委会、还是考察市、县党代表人员,会前都会由办公室邀请纪检组领导参加会议,并告知会议相关情况,加强双方的衔接与沟通。如纪检组同志因其他工作无法参加会议的,局机关办公室将复印相关会议记录送至派驻纪检组备案。
(7)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①存在使用过期票据现象。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审核力度,对所有报销票据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退回,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核程序。
②超范围发放奖金。
整改情况:已退回超范围发放奖金0.3万元。今后将严格审核奖金发放范围,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③违规报销修理费。
整改情况:已退回违规报销修理费约0.52万元。公务用车将指定司机,专车专人负责。公务用车产生费用的报销凭证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依规报销。
④超额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退回超额报销差旅费约0.13万元。今后将严格执行山财综[2019]199号《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报销差旅费。与此同时,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关口,对不合规票据及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8)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①无事由报销发票。
整改情况:一是由财务审计股核查出无事由报销的发票,再由相关经办人在原发票上注明报销事由;二是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并填好《衡山县交通运输局付款审批表》,补齐了相关附件。
②无附件报销费用
整改情况:财务审计股认真审核各单位、各部门以及个人相关发票,所有报销单位或个人均需提供附件资料。
③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
整改情况:财务审计股已对巡察中未计入固定资产的物件进行了数量与金额的核对,并如数登记入账。今后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登记制度,相关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④公务接待无公函。
整改情况:修订了《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所有公务接待需在本单位用餐的,一律填写《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客餐接待单》,经办人注明来客单位、来客人数、来客级别、接待事由等信息,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接待用餐均要附相关文件,如无相关文件的,由经办人注明相关事由,经分管领导签字。
⑤无名单发放活动服装、鞋子。
整改情况:补签发放活动服装、鞋子名单。规范财务报账手续,涉及物资发放的票据,都需提供签收人签字相关凭证材料。
⑥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政府采购的文件制度。二是根据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账制的实际情况,在局财务审计股的监督和指导下,制定了财务制度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财务手续办理合法合规。
(9)反馈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
①超范围发放津贴。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退回超范围发放津贴2.44万元(2017年至2018年度)。今后,将严格依照省、市、县级相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发放工作津贴。
②超标准和多头领取津贴。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退还超标准和多头领取津贴0.88万元。今后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发放工作津贴,杜绝侥幸心理,对无政策依据的票据和支出一律不予审批。
③违规发放防寒物资。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发放防寒物资相应金额0.42万元。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和财经纪律学习,严把财务支出审批关,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④违规发放加班物资。
整改情况:大部分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发放加班物资相应金额1万余元,剩余0.51万元因工作人员为临聘人员已离职,无法索要退回。修订了《加班餐管理制度》,规范加班误餐补助标准。
(三)党的建设有缺失,队伍建设有短板。
(10)反馈问题:党建观念树得不牢。
①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20日,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支部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就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党支部书记与相关支部委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并对今后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制定了《中共衡山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支部委员会2021年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政策文件学习。今年认真对照上级部门有关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党建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在集中学习和参与组织生活中深受教育。
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做好近年的评议工作,整理好了工作台账。
③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山组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的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定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做了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紧扣《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学习教育,敞开大门听取群众意见,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并结合实际制订了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结束时,县委组织部组织组组长对此次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会议具备会前准备充分、自我剖析深刻、相互批评比较客观公正实在、整改措施比较务实的特点,是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局长代表局党委作了表态发言,并就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11)反馈问题:队伍建设滞后。
①对相关政策文件学习不够,工作出现差错。
整改情况:局党委已于2021年1月29日集中学习了《关于公务员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5号)及《关于收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的处理意见》(衡纪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在今后的各项申报工作中,务必做到认真谨慎,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②干部队伍培养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业务培训。今年上半年,我局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省市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10余次,包括计划统计、安全生产、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公路危桥改造行动、科级干部理论进修、自然灾害风险公路承灾普查等方面培训内容。二是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优秀人才。
③专业人才缺乏。
整改情况:为做好2022年度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招聘工作,我局已多次与县编办、县人社局对接,根据县里统一安排,我局将于明年上半年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
④二级机构负责人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已任命衡山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二是中共衡山县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支部委员会已于5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一名,支部委员两名。
⑤对基层职工关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用制度引导干部职工之间相互谈心,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有效促进工作;二是制定了《机关加班餐管理制度》,规范干部职工加班用餐。
(12)反馈问题:作风建设比较薄弱。
①对下属机构考勤制度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督查期间,对个别工作人员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散漫的人员已采取相应处分;二是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干部职工的考勤纪律;三是局党委加强了对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工作纪律的重视,已开展不定期考勤督查4次,未发现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现象。
②工作责任心不强。
整改情况: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已对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人员分工,并制定了《执法档案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档案柜对执法案卷进行归档存放。
③会议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新负责人上任后,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会议研究讨论内容,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中有记录,会后有落实,已彻底将原来流于形式的会议制度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13)反馈问题: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
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客运中队截止6月底,共立案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1台次,共罚款31万余元。二是进行了非法加油船舶的摸底调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水运中队于6月份对非法加油船舶的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相关当事人书面作出了在未办理好证件的情况下不营业的承诺。三是开展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实际,制定了《衡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货运中队根据方案的要求,加大了日常巡查力度,对过境的危货运输车辆进行了排查,化解了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了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货物源头企业进行摸排。通过摸排,我县共有货物源头企业25家,造册登记后在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二是加强对货物源头企业的巡查和监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货运中队每月对重点货物源头企业巡查4次,对一般货物源头企业巡查2次。对所属车辆多次超限超载运输的志诚物流公司进行了约谈,处罚货物源头企业4家。
③企业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为契机,对货物源头企业进行了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加大督查力度。货运中队联合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每月对货物源头企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约谈。三是完善“报监”资料、调查核实S219线衡山日华到岭坡卫生院公路改造工程监理人员情况,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履约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下一步打算
(一)坚持党建领航,抓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确保上级部署在交通系统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二)坚持持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三)坚持求真务实,加快推动交通发展。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交通运输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加快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交通运输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