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衡山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衡山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推进我中心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及时制定方案。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共梳理出11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整改时限,形成了分管领导督办、责任股室牵头整改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二)加强统筹推进。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3月6日,巡察组反馈问题后,立即召开中心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并对整改任务进行责任分工。3月28日召开整改责任落实情况调度会。4月15日和5月6日召开了整改进度情况调度会。4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对照检查,剖析、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整改。6月19日,召开中心党组会,针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研讨和完善。
(三)坚持全面整改。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建章立制,完善机制,改变工作作风。针对办公用房和食堂日常管理不力,制定了《衡山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提示》,修订《食堂管理方案》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
(四)注重工作实效。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我中心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截至8月1日,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基本完成1个。
二、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深学笃行上级决策部署有温差。
1、“第一议题”学习重形式。
整改情况:制定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修订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并严格按制度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及其他各类学习。
2、党管意识形态缺位。
整改情况: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由刘洁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并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3、学习习近平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5日党组(扩大)会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机关事务和接待工作最新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二是修订完善并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实施方案。
4、“周五课堂”记录造假。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周五课堂”学习制度,认真研究确定学习专题,扎实开展“周五课堂”学习,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反馈问题:职责职能“外流”履职有差距
5、国有资产管理职权还有“模糊地带”。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了上级关于产权归集的政策要求,争取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在全县“三资”盘活工作调度会上就产权归集工作作了专题汇报。三是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周边县市区兄弟单位学习了产权归集工作经验做法。四是积极与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沟通衔接,以“两办”名义起草了《关于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了《工作指引》,待按程序审批后印发。五是对县委、县政府大院的11处不动产进行了清查摸底,为下步确权办证工作打好了基础。
6、政府采购职能“所剩无几”。
整改情况:已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根据目前体制机制和财政运行情况,采购股主要以县委县政府大院设备设施房产的维修改造工作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为主。
7、燃气安全排查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住建局燃气办进行了对接,该项工作已落实到位。二是对县委县政府两个食堂进行了常态化燃气安全排查。三是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第一时间推进落实。
(三)反馈问题:服务意识“打折扣”
8、食堂满意率低。
整改情况: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意见投诉二维码,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积极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将需要改正的问题反馈给食堂经营者并督促其及时认真整改,加强环境卫生工作,优化菜品配置,及时加菜补菜。经测评,目前食堂满意率有较大提升。
9、食堂日常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修订了《食堂管理方案》,加强了食堂的日常监管,要求食堂监管员认真填写好《食堂日常监管检查表》,每周不定期对蔬菜、肉类、干货等进行抽检。
10、“三防”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委食堂的“三防”设施进行了改造,配齐了灭火器,与专业团队签订协议开展除“四害”工作。二是召开了食品安全生产会议,与两个食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机关食堂安全、有序、高效运营。
(四)反馈问题: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监管“堵点”未疏通。
11、公车未实行“三统一”。
整改情况:一是共同赴耒阳、衡南等地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二是开展了公务出行经费专题调研。三是起草了《关于申请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三统一及租车规范的报告》、《衡山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已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正按程序报批。在多措并举加强对委托管理公车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拟在年内完成全县租车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公车、租车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12、公车平台监督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4月30日,全县纳入平台管理的公车均已完成车载终端设备更换。二是新终端全面运行后,有效提高了平台预警提醒等方面的监管质量,公车平台管理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行立改,对屡禁不止的单位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三是拟于6月底前开展一次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业务培训,强调纪律,明确要求,确保公车规范有序运行。
13、无任务出车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对公车管理平台系统更新优化。二是组织开展一次相关单位办公室主任和驾驶员业务培训,强调相关制度要求。三是对反馈问题未整改、屡禁不止的单位,提请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14、办公用房摸底不清。
15、督促办公用房整改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11月份专项督查过程中各单位上报数据及复核数据进行分析汇总,进一步澄清办公用房底数。已要求各单位在9月份更新上报一次办公用房相关数据,确保年度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制定了《衡山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和季度抽查工作方案,目前已开展2次抽查,对抽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三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纪律要求,制定印发了《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提示》,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五)反馈问题:节约型机关创建存在短板。
16、节约型机关创建内容不充实。
17、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有缺失。
18、示范创建引领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2023年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对已创建成功节约型机关的单位进行复核。二是已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得到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三是与县公车办沟通到位,加强了新能源汽车配备有关政策的宣传,督促其严格公车审批程序,目前全县新购公务用车均为新能源汽车。
(六)反馈问题:公务接待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
19、以方案替代公函”问题反弹。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接待行为,每次接待前,提醒和要求对口责任单位积极和接待对象联系,获取并提供公函,对公函提供不及时等个别情况,及时督促对口单位予以补齐。
20、不同批次接待费用混合结算。
整改情况:对2023年1月将省妇联来衡慰问接待、省“绿盾”工作小组督导接待等多个批次接待费用共计1.64万元混合结算的票据进行清理分类。同时,在此后的公务接待中,严格落实一张公函、一次接待、一次结算等制度要求,坚决杜绝同类现象再次发生。
21、费用支出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对相关接待的费用支出,理清重复支付项目。二是核对、补齐相关餐费附件。三是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报销流程,严格报账制度。
22、内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针对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部门提出购买申请、分管领导审批、主任审定”的接待资产购买审批管理制度,同时,按要求设立相关接待资产管理台账,严格规范接待资产管理。
(七)反馈问题:班子建设失之于软。
23、主体责任落实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中观看了县纪委监委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镜鉴》、政法系统制作的警示片《利剑护蕾》等,党组、机关支部按要求开展了集中性党纪教育,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以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股室人员分工调整等为契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分层分级开展廉洁家访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三是制定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了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主体责任,确保明责、知责、守责、尽责。
24、纪检监察未长“钢牙”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对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重要股室股室长进行谈心谈话,今年来已谈心谈话13次。督促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周五课堂”学习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积极参加中心党组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对中心重要人事安排、重大经费支出、重大维修采购等“三重一大”事项提出意见。三是7月10日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给中心党组扩大会讲授专题党课,加强了党纪和廉洁教育。
25、违规核定领导职数。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免去相关人员副股级职务。二是在党组(扩大)会上专题学习了机构编制相关文件,并严格按文件要求开展机构设置和干部任免工作。
26、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按程序通知成合元、黄澄两人,执行山办发〔2022〕28号、29号文件精神,要求在2024年10月10日前改签为劳务派遣合同。对不同意改签的,将按相关程序办理。
(八)反馈问题:廉政风险防控闸门未拧紧。
27、节假日公车私用。
整改情况:一是经了解核实后,向巡察组作出了说明。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驾驶员认真执行。三是明确了周末和节假日用车报备规定,即因工作需要用车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备,并做好记录。
28、违规发放补贴奖励。
整改情况:一是停止发放无文件依据的补贴奖励、司机安全奖等;二是公车补贴审批发放依据附件已经补充完善。
29、“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就近年来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进行了补充报告。二是今年以来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要求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以事前报告、会议征询、事后反馈等方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0、“四风”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已将机关食堂支付账户从我中心工会账户变更为衡山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将县委、县政府2个食堂涉及单位的伙食费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九)反馈问题:财务工作有弱项。
31、机关账户支付工会费用。
整改情况:因该账是2022年的账务,已经不能够进行账务更改,下阶段财务股将加强财务支出规范性管理,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32、报账附件不齐。
整改情况:已经将有关报账附件全部补充完善,并就该问题到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请教了报账附件的规范性,确保今后每一笔财务支出真实、规范。
(十)反馈问题:党的组织功能弱化。
33、党建引领作用未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党组书记经常性了解和调度具体党务工作。二是严格规范各类会议的召开,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相关会议方案。三是要求机关支部同志加强对党建业务的学习掌握和工作落实。
3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各类党内政治生活的开展,今年以来先后召开的2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35、主题教育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集中性党纪学习教育和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政治活动、各种研讨交流均规范开展,不搞弄虚作假,杜绝形式主义。
36、支部改选、补选不及时。
整改情况:4月26日召开了机关支部大会暨支部换届选举会议,成功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增强了支部的战斗力。
(十一)反馈问题:基层党建工作有松劲。
37、“一本通”指导规范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换届后,进一步明确了支委分工,根据县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到人,确保责任上肩。二是严肃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如实填写“一本通”及相关资料,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38、党员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已将积分情况如实补充完整,今后严格按要求开展好积分管理工作,及时规范填写相关资料。
39、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了与县直机关工委工作对接,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并切实把好入口关、质量关,杜绝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情况发生。
40、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按最新党费缴纳标准要求全体党员已补缴到位。二是每月初提醒全体党员通过“复兴壹号”平台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衡山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办班子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解决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836333;电子邮箱:1194433123@qq.com
衡山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