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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山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衡山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1-07 16:57:39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衡山县统计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衡山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衡山县统计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组会议4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书记戴新贤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衡山县统计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落实监督责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三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制定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单位、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党组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8月30日,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有待加强”方面的问题。

1.联系实际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未针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转化为领导决策的成果,没有充分发挥统计的参谋、预警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线上“统计讲堂”及省、市统计局组织的劳动力调查工作业务培训会、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业务培训班、全市旅发重点项目入统培训会等培训共9期次,切实增强了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并让其参加了市统计局举办的经济分析写作培训班,提高材料质量。每月及时收集汇总各项经济指标情况,由各专业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结合衡山实际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最终形成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报告。目前形成统计分析报告8篇,报告质量得到了大幅提高,较好的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统计依据。

2.指导基层统计业务不力,数据审核、监督、评估缺位。抽查发现个别乡镇数据填报不认真,逻辑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充实统计人员力量,将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农业统计及粮食畜禽监测工作由之前的1人负责调整为3人分别负责,同时发文要求乡镇统计员变动调整要按规定向县统计局进行报备,确保基层统计队伍保持相对稳定。二是进一步深化对基层统计员的培训,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商贸、劳动工资、劳动力调查等各专业业务培训会及五经普业务培训会共11场,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近400家企业、超700人次,显著提升了基层统计员的业务水平。三是持续推进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我局重点围绕“工作任务、制度管理、业务流程、统计服务、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办公场所、经费保障”八个方面开展工作,今年已指导店门镇、岭坡乡和江东乡完成了统计规范化建设。各完成规范化建设的乡镇均明确了1-2名固定人员负责统计日常工作,设立了相对独立的统计办公场所,各项统计工作制度上墙公开,统计资料台账实现科学归档。市统计局于2024年7月26日对我县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对我县建设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组织乡镇统计员加强业务学习,3月15日组织召开了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及乡村振兴监测统计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了《衡阳市农村统计调查工作手册》相关内容,重点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基层农业农村统计台账的通知》《湖南省农业农村统计业务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同时利用微信群对乡镇统计员进行工作提醒和安排部署,督促及时报表和加强数据审核。五是着重加强了与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股室的工作联系,收集相关数据作为审核乡镇报表的依据,确保乡镇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同时3次到相关乡镇现场检查村级统计台账建立情况和数据质量,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已先后对店门镇、岭坡乡、长江镇、江东乡等乡镇开展了基层统计工作核查。

3.统计执法力量缺失。县统计局无一人取得执法证,不利于统计执法工作及时的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体干部职工情况进行摸底筛选,鼓励符合统计执法证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今年的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应考尽考,不断壮大统计执法队伍。二是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5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统计执法培训班,要求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努力通过7月举行的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打破我县统计执法持证人员“零”的局面。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有偏差。学习内容不全面、次数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并将该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局党组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于2024年6月21日专题召开衡山县统计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向县委宣传部上报了《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及风险隐患清单》和《当前经济社会领域矛盾问题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风险清单》。三是多次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干部职工会上,通过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和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及相关要求进行学习,充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认识。四是严格按要求制定了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规范学习程序,按照学习重点及要求按时按质开展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体学习10次,分别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等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

(二)反馈问题:“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廉政风险意识树立不牢”方面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一是党组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二是“一岗双责”没有上肩。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主抓直管,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自4月县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的提示》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分别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次,局领导班子和支委成员共提交交流发言材料20篇。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2023湖南正风反腐警示录》《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等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了《统计执法人员“十个不得”》文件精神和《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案例》,对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对全体干部职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切实提高大家的法纪意识。二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廉政教育充分融入日常工作中。2024年2月7日党组书记开展了春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重点对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进行了强调;4月18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党组书记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同时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人间开展了廉政谈话8次,加强对分管人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2.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机关干部会议上,向全体干部职工强调考勤纪律,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按照机关考勤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每日考勤签到工作的监督及管理。同时,每周向分管领导、每月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考勤情况,对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

3.廉政风险点依然存在。大额资金支出设置起点较高,内控制度不严,财务审核流程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已于8月30日召开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针对直接支付到职工个人账户和报销无附件的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了解,及时补齐了相关附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加大对费用报销的审核力度,附件不齐的一律退回不予报销,杜绝工作费用报付直接支付至职工个人账户的行为。

(三)反馈问题:“党建引领成为口号,组织建设流于形式”方面的问题。

1.对支部建设不重视。支委会存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支委班子配备不齐,没有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自整改以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7次,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分别讲党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7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二是局党组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党组会,对支部换届工作进行安排布置,确定新支委成员候选人,要求按程序开展支部换届工作。6月21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支部委员进行重新选举,补齐了宣传委员,并进一步明确了支部委员分工。三是积极发展新党员,今年支部已有一名预备党员转正、两名干部职工提交入党申请书,为党员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

2.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够浓,班子成员拉不下情面,存在好人主义现象,多是对一些共性的、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批评,没有从思想、作风方面开展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通过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县委书记戴新贤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二是扎实做好谈心谈话,由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同时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收到意见建议48条,营造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开展会前集中学习,重温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集中观看了警示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并要求各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和本次会议主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提交学习心得4篇,为民主生活会开出成效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四是为开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为基础,对学习研讨中查摆的问题和谈心谈话指出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汇总,区分已经解决的、正在解决的和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一条一条列出具体问题,为提高对照检查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2024年6月14日,我局正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等单位相关领导到会指导。会上,各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摆事实讲情况,又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对问题有话直说、不遮不避,做到了有理有据有深度、见人见事见思想,全体班子成员受益匪浅。此次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共查摆出问题11个;班子成员共查摆出问题36个;相互提出批评建议29条。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勇于刀刃向内,敢于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确保开出成效。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相关理论知识学习,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2024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了党建工作会议各项流程,提高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水平。二是党支部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坚持统筹计划,每次召开党建会议时注重会议记录、会议照片与会议流程、会议现场的严格对应,并上报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对记录不全面、不准确的资料打回重做,从而切实提高了党建台账资料质量。

4.机构改革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党组会,深入研究学习了最新的“三定”、编制方案,在充分征集意见的前提下,按照先明确各股室职责和工作任务,再确定分管班子成员及具体工作人员的思路,科学定责定岗,拟定了《2024年县统计局人员分工安排》,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对人事调整进行了通报。二是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与问责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传达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三是根据最新的人员分工安排,对局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未挂牌的内设股室和未单独挂牌的下设机构均已完成了挂牌工作。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鲜明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积极的行为,持续推动整改落实。

(二)抓好后续,保障整改实效。

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适时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逐条逐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核实建章立制是否科学完备、整改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问题整改是否取得实效,对自查结果达不到要求和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坚持“追踪式”的督办及问责,从而有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立足长远,扩大整改成果。

在落实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确保“病根”彻底清除。同时增强前瞻意识,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时刻保持预防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思想警惕性和行动自觉性,把长期抓好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812879;邮政信箱:衡山县开云镇解放南路99号;电子邮箱:1768184764@qq.com。



中共衡山县统计局党组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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