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山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今年1-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8件,同比增长65.58%,已结案65件,结案率达95.58%,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12人,涉及科级干部13人,移送司法处理5人。
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综合运用约谈、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1-5月,共约谈领导干部18人,诫勉谈话6人,给予党纪轻处分43人,组织处理2人,切实发挥了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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