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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的十条措施

来源:衡山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4 14:38:28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实现乡(镇)村联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市县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二十条措施》《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巡察高质量全覆盖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明确整改责任  

1.划分整改责任。乡镇党委承担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村(社区)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直接责任,县直单位相关部门承担行业问题整改主体责任。

2.落实乡镇整改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在收到问题反馈后15天内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

3.落实村(社区)整改直接责任。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清单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重点隐患村(社区)党组织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乡镇党委派人参会指导,共同抓好整改工作。

4.落实主管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对涉及县直主管部门的行业问题,乡镇党委应及时向县委巡察办报告,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巡察建议书,要求县直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配合乡镇党委进行整改。

二、跟踪督办巡察整改

5.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办将乡镇反馈意见、村(社区)问题清单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股室,由相关股室负责督促指导或会同乡镇纪委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原因,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推动问题解决。

6.报送整改进展情况。乡镇党委、县直单位相关部门应在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书面报告村(社区)整改进展情况,经县委巡察办审核通过后整理成整改台账。

7.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县委巡察办要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8.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县委组织部要将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效果作为对乡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乡镇党委要将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效果纳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内容。

9.加强群众监督。乡镇党委督促村(社区)党组织将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及成效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村响"广播、"屋场党小组会"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发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对巡察整改的监督作用,将巡察整改列入监督和议事内容。

10.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对于整改成效显著,群众反响好的村(社区),乡镇党委做好宣传报道,提升群众知晓率。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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