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关于3起脱贫攻坚工作不力问题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

来源:衡山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9 00:00:00

近日,衡山县纪委对查处的3起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力问责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驻村帮扶工作的问题。中石化衡山分公司作为岭坡乡双河口村的后盾单位,该公司负责人綦春林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传达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不力,只是指定公司员工陈永昌负责此项工作,没有对驻村帮扶工作作具体安排和要求。驻岭坡乡双河口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队员陈永昌没有按县里的脱贫攻坚工作队员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走访和帮扶工作,并长期脱岗,导致扶贫工作没有得到落实。经研究决定,给予綦春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永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结对帮扶落实的问题。长江镇石桥铺社区贫困户黄秋发致贫原因是因病致贫,其帮扶措施是技术培训;店门镇新田村谭祖德致贫原因是因病致贫,其帮扶措施是教育扶贫;店门镇新田村谭若林是因病致贫,人已中风,其帮扶措施是产业扶贫。帮扶责任人对扶贫工作不重视、缺乏责任心,对帮扶对象情况了解不清,帮扶措施制定不准,致使帮扶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经研究决定,给予帮扶责任人长江镇石桥铺社区支部书记罗丙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帮扶责任人店门镇团委书记鄢静警告处分,给予帮扶责任人店门镇新田村支委委员阳芳华党内警告处分。

3.精准退出的问题。长江镇新源村贫困户李桂良现年65岁,妻子罗菊华于1998年因肺癌去世,媳妇文美平2012年脑梗塞去世,儿子李小兵2014年因车祸去世。目前家中只剩下李桂良和孙子李文勇二人,李文勇还是初中学生,李桂良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2016年该贫困户却被认定不符合政策,脱贫退出。长江镇新源村相关负责人把握政策不准,对脱贫退出把关不严。经研究决定,给予长江镇新源村支部书记曹树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长江镇人大副主席、脱贫攻坚工作负责人罗正华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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