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山县水利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5-19 15:36:0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12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20日,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衡山县水利局党委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建设等三大方面19个具体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委会议4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截至3月31日,巡察反馈的1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巡察期间交办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巡察期间移交的3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2件。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各相关股室及二级单位具体承办各整改事项。

(二)分类整改,压实责任。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任务清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情况及完成时限,牵头抓好整改。同时党委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三)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一是建立整改责任制。把每一个巡察整改问题责任具体到班子成员、到具体股室,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建立整改督办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和常抓不懈的整改机制。每周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跟踪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整改落实存在问题;三是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问题进行"挂号",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温差’"方面的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牵头单位职责,建立衡山县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节约用水工作职责,改变节水工作由水利部门一家"单挑独斗"的工作局面;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发改局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衡山县实施方案》(山水利﹝2021﹞84号);三是制定了2022年"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利用宣传车、横幅和节水宣传工作人员进企业、机关等宣传方式,大力推广奇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利用再生水的节水经验,广泛宣传节约用水工作;四是在2022年1月13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等部门召开了《衡山县水安全规划(2021-2035年)》及《衡山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技术审查会议,并根据与会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18日,县政府下达批复文件。

2.严格执行省市移民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2021年移民后扶600元外项目总计划120个,移民资金总投资927万元。其中5万元以下项目23个,移民资金投资68万元,占总计划项目的19.2%,较整改前下降了45.6个百分点。在2022年移民项目计划申报中,我们将更进一步整改,尽量杜绝5万元以下的项目申请,积极配合其他部门配套库区及移民安置区重点民生工程,让移民资金发挥更大作用。同时,修订《衡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政策充分发挥移民资金效能。

反馈问题:"三大攻坚战"推进不够有力。

(1)深入基层开展联村帮户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2日,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全体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与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履行帮扶责任人职责任务,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学习脱贫攻坚的政策知识,采取过硬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在专题整改会上开展了扶贫业务培训,发放《衡山县脱贫攻坚政策业务资料汇编》,提升全体帮扶干部业务水平,并组织脱贫攻坚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相关试卷已交县驻村办;三是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常态化督查,检查到户资料、"三落实"、"六个一"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领导带头到驻点村调研。主要负责人是每半年到驻点村调研走访 1 次,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到驻点村调研走访 1 次,全面摸清贫困情况,掌握贫困村、贫困户致贫原因及发展需求,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助力乡村振兴,切实为驻点村解决民生问题。近几年,每年度为驻点的江东乡南坪村、白龙社区、龙桥村投入5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延伸自来水管网建设、水塘硬化、渠坝维修加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2022年4月份,选派4名同志到各村担任组织振兴指导员,为乡村振兴助力。在后续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得到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及扶贫办的佳誉。

(2)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整改情况:目前,省环保督察中提到的砂场已按要求关闭,"三断一清"已实施到位。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我局会加强对砂场日常巡查监管(每月不少于一次),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并对全县所有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到位。加强河道日常巡查,2022年1月至3月,共出动车船80余次,巡查河道岸线2300余公里,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行为10余起。

3、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1)"四个纳入"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要求,把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程中;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高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专项报告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管理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相关制度落实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完善了《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明确了年度分析研判时间、次数,提出分析研判重点内容;二是在2021年度对二级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考核范围增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需进一步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水利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对2022年度的学习专题进行了明确;购置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记录本,做到专本专用,集体学习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中心组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其发言材料统一留存保管。

4、反馈问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1)党委会议不严肃。

整改情况:制定县水利局党委会议议事制度,明确了党委会和行政班子会的概念与议题范围,并严格执行到位。同时,将党委会、班子成员会和其他会议分别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

(2)非班子成员参与分工。

整改情况:按县委组织部2020年下发的《关于迅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退职不退权"问题整改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到位,目前,已调整班子分工。

5、反馈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党委议事规则不健全。

整改情况:制定县水利局党委会议议事制度,明确了党委会议事范围、程序、要求以及讨论等内容,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2)局党委班子全局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和大局意识,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按照局党委会议议事制度,明确要求会议人员都应积极发表意见,明确列席人员对研究决策的事项可发表意见和建议,不能参与表决等要求。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局党委会议议事制度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制度并严格执行。

6、反馈问题:主动履职和推动工作协调配合有待加强。

(1)水利局的行政审批、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等职能部门未能形成水资源管理合力。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水资源、水政、行政审批三个部门专题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和指导,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股室之间沟通和衔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根据水资源论证审查,保证取水有一定的超前性,适当增加取水量,督促衡山县自来水公司、萱洲镇和白果自来水厂办理好了取水许可证。

7、反馈问题:河长制工作机制不完善、河流治理有差距。

(1)巡河记录不规范,巡河频次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河制度。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范(试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巡河要求,做到乡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1次,并规范填写巡河记录本;二是强化河长制日常工作督导检查。对乡村河长巡河记录不规范、巡河频次不达标等巡河工作不实的现象严令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公开通报;三是加强培训工作。召开河长制工作培训会暨河长制工作调度会议,对各乡镇河长办主任和河长制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各乡镇也组织了河道保洁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有力地推动了河长巡河履职,落实河流管护责任。

(2)河道管护缺少有效措施。

整改情况:转发市河长办《关于开展节后河道垃圾清理的通知》文件,各乡镇把节后涉河垃圾清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各乡镇积极行动,并取得较好成效;申报我县涓水白果镇楚南桥社区段为标准化管理示范河,积极开展报送小微河流清淤疏浚计划、植树绿化等工作,多管齐下整治农村水环境;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党政领导牵头负责、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协调联动的河湖生态保护模式。

(3)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2021年11月至今,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了多次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发现各类问题14个,下达河长交办函14份,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8、反馈问题:安全生产存在薄弱环节

(1)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衡山县水利局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1次,副职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至少2次的要求,由分管领导组织责任股室实施,将检查资料交安全生产股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工作台账,完善相关影像资料;二是严格按照《衡山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述职制度》,落实好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向局党委进行安全生产述职,局长向县委、县政府进行安全生产述职,安全生产述职应由本人亲自述职并提交书面报告要求。

(2)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还在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加强对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监管,督促企业项目法人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完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台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止到2022年1月,九观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完成主坝坝体砼防渗墙、坝基帷幕灌浆等主体工程。

(3)行政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多次组织水政监察大队全体队员开展案情分析会及业务培训会,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业务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分析,及时整改。

(4)防汛安全基础工作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同意,印发《衡山县湘江堤防管护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明确湘江堤防的管理责任、措施等具体内容;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已完成小一型水库视频监控信息化建设,并将平台的账号、密码告知县防办,加强信息互通,实现信息化共享。

(5)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专业人员配备,强化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二是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了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股站室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反馈问题: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9、反馈问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在局党委会上,多次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局长反复强调,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2020年3月,驻县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重温学习了去年签订的"8小时之外"承诺书,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自律意识,保持清正廉洁。同时,开展局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股站室长之间的廉政谈话工作,共谈话20余次,要求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廉洁从政。

(2)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按照党委会议议事制度,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如纪检监察组因故不能参加,则在会后将会议纪要复印报送备案。

(3)警示教育有缺失。

整改情况:在2022年,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局机关的违规违纪案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给予参会人员较大的思想震撼,达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警示教育,以促各项工作能有序、积极推进,做到工程安全、人员安全、资金安全。

(4)执纪问责落实不彻底。

整改情况:在2021年已将受处分人员多发放的晋薪工资和绩效奖金退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纪检监察有关条例学习,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工资待遇的相关政策,不超标发放,不超范围发放。

10、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监督水利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2022年,召开廉政谈心谈话暨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全局股室长以上干部参加,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通报了局机关的违纪案件,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重温学习了2021年签订的"8小时外"承诺书,要求参会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给予参会人员较大的思想震撼,达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2)"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2021年11月份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水利系统的两位同志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置,并给予了相应的处分。同时,收集了一些问题线索,现正在调查办理中。

11、反馈问题:工程项目管理较为混乱。

(1)工程项目关键要素不全。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工程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增强责任心,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落实并完善各项审批手续,按要求填写相关合同、协议及文件等。

(2)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存在履约风险。

整改情况:已按相关文件要求中标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整改到位。

(3)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强责任落实,规范工程建设,对现有技术人员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谨程序,注重细节。

(4)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明确衡山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项目法人,制定了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参建单位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在建项目严格实行人员履约人脸识别打卡,确保人员到岗到位,确保项目管理到位。对负责管理建设的水利项目都落实安排了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2、反馈问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意识不强

(1)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有差距。

整改情况:加强《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管理办法》的宣传,将100余份政策宣传海报粘贴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集中安置点。积极与衡山县职业中专积极沟通,对符合大中型水库移民中长期补助的移民学生进行身份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补助到位。同时,通过微信、短信等其他手段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2)对农村安全饮水保障监管乏力。

整改情况:2022年3月,由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牵头,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和生态环境局组成两个督察组对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乡镇对小规模供水工程建立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其工程效益;做好了2021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水质检测工作;下发《衡山县水利局2022年度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方案》文件,做好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内控工作。

(3)民生项目实施缓慢。

整改情况:主动加强与财政和审计对接,已完成了衡山县水毁工程项目的项目结算和完工验收。

(4)对信访工作跟踪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信访流程,建立接待、分办、调查回复、跟踪回访闭环流程;二是做到所有问题处理回复须跟踪回访;三是建立专门台账。

13、反馈问题:担当尽责、行业监管不力。

(1)指导监管水利工程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湘江重要河段宝米洲保护圈治理工程已完工,并完成项目施工方与业主方结算,并报县财政和县审计审定;长江镇侨兴村应急水源工程已于2021年11月份建成通水,12月份完成验收和支付,已整改完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各项目按期完工。

(2)水土保持监管存在缺位现象。

整改情况:2022年,下发《衡山县2022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在第一季度开展了两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分别对4个生产建设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对2019年以来卫星遥感核定的13个违规建设项目已经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并销号,其中7个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6个项目经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出具证明材料实行销号。

(3)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

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好《堤防管理细则》,督促落实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村、组三级共同负责日常管护责任,并明确"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制度;加强行业监管,加强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督管理,加大对破坏水利工程等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4、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已将超范围发放部分交至县纪委。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规范各项津补贴发放。

(2)重复报销费用。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已将重复报销的费用交至县纪委。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发票核查监督。

(3)费用报销无附件。

整改情况:针对报销无附件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补齐了相关附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加大对费用报销的审核力度,附件不齐的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4)在行政账中列支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和工会经费管理。

(5)发票与附件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与当事人核实情况,并作了说明。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

(6)工作餐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分类制定相关单据,完善接待用餐类别单,正确区分公务接待用餐、来访群众工作餐和会议餐审批单等,严格审批程序。

15、反馈问题: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廉洁风险。

(1)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完善的仓库管理制度,规范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存储;二是对贯塘乡、长江镇等单位借用防汛抗旱物资,分别下函进行催还。

(2)固定资产制度执行有偏差,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2019年5月,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组织下,原移民开发局已将单位办公大楼移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使用,县财政资产管理股也予以签字确认,现在固定资产台账中已将原移民开发办公大楼固定资产作核销处理;新桥水库管理所制定了仓库整改措施和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对仓库进行了盘点,制定台账,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同时要求二级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仓库管理。

(3)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善修改2022年度机关规章制度,对差旅费报销事项进行了规定。原则上实行一月或一季度一报,到省市参加会议报销差旅费的,按要求附相关会议通知。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差旅费报销的监督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4)公务车辆船只用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将公务用车和加油纳入2022年度机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公务用车加油台账,详细记录加油信息,每次加油都要求司机签字,办公室主任每月对加油台账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制定执法船只派船单、加油单,详细记录出船事由、人员、线路等信息,要求船只驾驶员和队长签字确认,船只加油需记录加油数量,做到有据可查。

16、反馈问题: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形同虚设

(1)存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发放补助的现象。

整改情况:新桥水库管理所已将违规发放的相关补助在12月20日交到县纪委;2022年2月,召开水利局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三个二级单位负责人、财务和人事负责人,纪检组长参加,会上重点就二级单位存在各项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二级单位进行廉政教育,对问题逐一分析并要求整改。2022年3月,对二级单位开展了专项财务检查,规范财务制度。

(2)未据实发放防汛值班补助。

整改情况:三个二级单位均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对业务进行了学习,在2022年5月份,根据防汛值班排班的实际情况,已将未据实发放部分补助交至县纪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乱发补助,加强管理。

(3)账务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九观桥水库管理所和新桥水库管理所开展自查自纠,对费用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公函的及时补齐附件和公函,经办人无签字也进行了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4)差旅费未据实报销。

整改情况:九观桥水库管理所已对未据实或事由不清的差旅费一律追缴,未据实报销的差旅费退至县纪委。在今后工作中,将督促二级单位加强差旅费报销的监督管理。

(5)大量采用现金支付费用。

整改情况:新桥水库管理所已严格按照财经纪律通过财政专户收存与支付。

反馈问题:组织建设推进不力,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17、反馈问题: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局党委抓党建硬性约束不够。

整改情况: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上级党建工作要求,促进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提升工作效能。目前已创新开展了"党建+河长制"、"党建+乡村振兴"、"党建+志愿服务"等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

(2)对二级单位党支部指导检查不深入。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联点班子成员对二级单位的指导,全体班子成员都深入基层,加强对二级单位的指导检查,每季度至少督查1次,每名班子成员按要求到联点单位上党课。局党委书记今年已先后到九观桥、新桥和红旗进行现场指导。

(3)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明确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党建业务培训,提升二级单位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和党建业务水平。各党支部注重发展年轻的党员,充实党支部的力量。如九观桥水库管理所党支部培养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新桥水库管理所党支部补选一名相对年轻的支委成员。红旗水电管理所党支部明确一名支部班子成员专抓党建工作。2021月11月,举办了水利系统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训了党支部换届选举业务、发展党员业务、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知识解读、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党建业务知识,局党委书记提出了进一步搞好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局党委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督促三个二级单位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部书记每半年讲一次党课。进一步规范党建台账资料。

(4)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尤其是支部、党小组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落实好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员整体素质。

18、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2022年2月,组织召开局股站室长以上干部会议,专题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的会议精神,并要求办公室对于发文内容严格把关,严控发文数量。

(2)工作纪律抓的不严。

整改情况: 2021 年11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局机关上下班纪律、食堂就餐纪律等纪律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及时完善了2022年度机关规章制度,明确考勤时间为上午8:00和下午14:30(夏季15:00)。

(3)台账资料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加强信访和请假等各类资料的收集和保管,补充完善了2019、2020年信访资料;建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按年度建立专门台账并存档保管。

19、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存在短板。

(1)中层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几年提拔任用的人员,已重新向组织部备案,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审批备案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当前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山组字〔2018〕26号)文件,进一步严格股级干部选任程序,严肃股级干部选任纪律。

(2)人员借调较为随意。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结合水利特岗生五年培养计划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契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人才储备,增强基层人员力量。2022年3月,县人社局已批准我局通过公开招考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省水利厅、教育厅、财政厅和人社厅联合文件,2020年和2021年共储备专业技术人才10名,目前正在校就读。

(3)专业人才缺乏,人员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加大了人才引进和储备力度,2022年3月,县人社局已批准我局通过公开招考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省水利厅、教育厅、财政厅和人社厅联合文件,2020年和2021年共储备专业技术人才10名,目前正在校就读;鼓励在职职工通过采取函授或自考教育模式提升专业文化水平,近几年,县水利系统多名在职职工参加培训、函授,业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4)人才培养重视不够,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加强对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力争每月一次集中培训学习,对案情进行分析,逐一发言点评,提高业务水平。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强化政治引领,做到"两个维护"。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凝聚奋进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起来,把握"十四五"开局,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自觉把学习党史作为"必修课",学在前、走在先,凝聚发展共识,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长期与短期、共性与个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加强成果巩固,强化服务保障。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全体干部"四个意识",落实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区政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强扣当、勇作为、为全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做好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812571;邮政信箱:衡山县开云镇滨江南路8号;电子邮箱:418329431@qq.com。


                  中共衡山县水利局委员

2022年4月20日


相关阅读:

中共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衡山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1101768(1/3)号 网站标识码:CA192901871407367860001 湘公网安备 43042302600003

联系地址:衡山县建设街99号县委大院 电话:0734-5812816 传真:0734-5812816

网站总访问量统计: 技术支持:湖南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