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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6 10:54:4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9日至9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组会议6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书记戴新贤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宾浩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二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制定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单位、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党组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5月3日,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0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巡察无移交信访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实施健康衡山战略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的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研讨。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7次,交流研讨2次。科学统筹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突出抓好重点专题学习,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本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2)统计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2025年统计年度工作计划》,按上级要求加强对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等内容进行学习,定期组织传达学习,明确学习重点,注重内容丰富并拓展学习模式,注重方式的灵活性。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以来的调整文件中均已对分管意识形态副职进行明确。二是2023年以来的党建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均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进行单独叙述,同时将此项内容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年底考核内容,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同要求、同推进。

2.乡镇卫生院发展质量不高,保障全民健康有隐患。

(1)卫生院负债高位运行。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清退临聘人员。已全面解聘2022年1月6日后乡镇卫生院进入的34名临聘人员,下阶段继续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编外人员。二是推动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的中心作用,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加医疗服务收入,加强医疗资源整合。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内控体系,强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监控与审核,杜绝不合理开支;将定期开展财务审计与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财务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防止欠款新增。

下一步计划:一是积极争取财政保障。落实政府六项投入责任,争取将基层医疗机构尽快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范畴,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的稳定运行。二是优化医保拨付。加快推动医保兑付进度,缩短医保资金结算周期,缓解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周转压力。三是严控支出。严格执行县委清理编外人员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清查摸底,坚决执行编外人员逐年降薪政策,2025年对非专业技术编外人员按县委文件要求执行到位,让乡镇卫生院轻装上阵。

(2)医疗服务能力下降,特色医疗发展薄弱。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大力推动医共体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二是各乡镇卫生院根据本单位实际选派相关专业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适当开设特色专科门诊,以满足辖区群众的就医服务需求,倡导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发展差异化,医疗质量管理同质化,目前白果中心卫生院已开展"医疗次中心"项目建设。去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数达108万余人。

下一步计划:一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尤其是紧缺专业人才,缓解人员不足问题。二是升级医疗设备设施。及时更新老化、落后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患者舒适度。三是强化质量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核心医疗制度,加强病历书写、诊疗规范、用药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四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如误诊漏诊、过度医疗、服务态度差等,开展专项整改行动,规范医疗行为。五是加强人才培养。推进继续教育,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技能培训、进修学习,更新知识储备,提升诊疗技术水平。六是优化服务流程。推广预约诊疗、电子病历、线上支付等信息化服务,减少患者等待时间。七是加强人文关怀。开展医护人员服务礼仪培训,增强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提升满意度。八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赋能智慧医疗。完善信息系统:升级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系统(EMR),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3)中医继承与发展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利用县内"名医工作室"资源,以"师带徒"形式开展基层中医师承工作,现确定2对"师带徒"。二是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馆都已配备1名中医师和1名以上能规范操作6类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技师或护士,东湖镇中心卫生院、新桥镇中心卫生院、白果镇中心卫生院、萱洲镇中心卫生院、福田铺乡卫生院、江东乡卫生院"旗舰中医馆"基本建成。三是长江镇卫生院中医馆闲置现象得到解决。

3.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的不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短板。

(1)卫生院派驻医生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新桥镇高新村已于2023年选派一名当地村民进行乡村医生本土化培训,2026年毕业后就可以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在这期间安排全科医生每周驻村服务两天,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上界村因已与永济村合并成为贯底社区,原上界村卫生室已注销,永济村卫生室正在申请注销中,按公卫服务要求,合并后原有自然村可不设卫生室。现上界村的群众就医及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均由贯底社区(贯底分院)医师承担,现有常驻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一名,乡村医生一名,药剂员一名。23个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已由乡镇卫生院安排派驻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村级卫生室监管"失之于宽"。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所有村卫生室建立落实《村卫生室代购制度》《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二是村卫生室基药采购完全落实到位。2024年11月衡山县卫健局行政审批股统计核发证村卫生室166家(其中白果镇楚南桥社区卫生室和湘铺村子务江卫生室于12月上旬注销,新桥镇贯底社区济村卫生室正在申请注销中),12月上旬统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采购情况,163家村卫生室已经全部采购到位。全县共有128家行政村卫生室,2023年以来全部落实基本药物采购政策,达到省级标准。三是督促福田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标签、标识工作进行整改,现已经全面整改到位,2024年11月份和2024年12月底县卫健局对村卫生室的药品标价工作进行了督查,存在问题的村卫生室全面整改到位。四是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实行联点管理,现已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督促卫生院落实基本药物采购制度,对私自进药的现象实行严厉处罚的措施;改善卫生室的药品储存条件,有医疗服务的村卫生室已全部添置空调及阴凉柜等设备。

(3)家庭医生签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福田卫生院已招聘一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担任东盛村乡村医生,规范开展村卫生室各项工作。长江镇卫生院已安排宋桥村村医到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进修学习两个月,现已学习结束,3月份以来该村医上午在卫生院跟班学习,下午完成本村公共卫生工作,提升了医疗服务能力。二是局基卫股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计分内容,对于弄虚作假的进行一票否决制,该项目所得分为零;三是落实签约服务,督促各乡镇做好做实服务对象的各项服务内容,以优质贴心的服务去获得群众更好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4)乡村医生待遇"张冠李戴"。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核查,堰江村乡村医生因初入岗位业务生疏,难以独立完成工作,医院此前特安排业务骨干协助工作,在此过程中出现待遇发放"张冠李戴"情况,目前萱洲医院已停止公卫办人员协助堰江村乡村医生工作模式,促使乡村医生独立承担职责;同时,基卫股与核算中心督促各乡镇对发放名单进行仔细核对,并要求在公示后进行发放,加强乡村医生待遇的落实和监管。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扎实,严的氛围还未形成"方面的问题

4."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1)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以案促改"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定期通过党组会、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各项党风廉政工作,2025年3月7日召开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对近期查处的违纪人员进行了通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党组书记、局长宾浩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将人员违纪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考核细则。

(2)派驻纪检组监督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与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汇报纪检组人员情况,力求解决监督力量不够的问题,目前纪检组有3人,监督力量有效增强;同时,统筹医院纪委力量,督促医院纪检委员不定期对医院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纪检组汇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两癌免费检查民生实事项目中存在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免费检查,造成民生资金浪费问题,对5名人员在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立案查处,2名人员进行组织处理。通过案件查办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5.制度执行不到位,从严治院有待加强。

(1)药品配送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2日全县卫健系统重点工作调度会和12月6日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会中,强调严格管理配送企业,乡镇卫生院不得擅自增加药品配送企业,截至2025年3月31日,现有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14家,未增加新的药品配送企业。二是局机关药政股对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发票及入库单进行盖章审验,严格把控现有医药配送企业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工作,保证药品质量,监督药品价格。三是各乡镇卫生院均在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进行药品采购,平台上的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统一省级把关,合理合规、符合资质。我县的现有配送公司均在平台上有资质,符合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求。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同一厂家、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配送价格统一,无差价。四是衡山县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将逐步实行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械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2)医疗收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乡镇卫生院已建章立制,规范财务管理,实行资金日清月结;二是福田卫生院已将原报账员调整至公卫科,目前有收费员2名,各乡镇卫生院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

(3)套取基药补助。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按要求扣除相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扣除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按方案分配其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确保补助资金全额、及时发放。相关村卫生室在2024年度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评价中取消评先评优资质。

(4)职工多重享受工资待遇。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发放乡村医生经费进行全面核查,并对违规发放的经费进行追缴,目前已全部追缴到位并退缴至衡山县财政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

6.对医疗机构管理和监督有差距。

(1)化解医疗纠纷不力。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局医政股已经根据我县实际制定《衡山县卫健局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实施办法》初稿,目前待党组会议讨论后确定最终方案。二是认真梳理2019年至今医疗纠纷台账,已经把总台账划分到各个医疗机构排查,区分责任上报相关数据,目前正进行最终核实,对有责任的科室及涉及医疗事故的医护人员已经予以处罚,对没有责任但因为政府调解给予赔偿的上报相关材料证明;对于暂时未处理的涉事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待《衡山县卫健局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实施办法》出台,按照该办法处理。三是已经确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人员名单,组成人员包括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卫健系统医政医管工作人员、县志愿者协会成员、县三家二级公立医院相关专家共计22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组建及运行的专项经费,保障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正常运行。四是已制定2025年的进修、短期轮训及9期培训计划,通过增强各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同时加强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沟通能力,有效的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五是依托我县复苏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质量控制,分析具体原因,给出中肯意见;给未进行医疗鉴定的医疗纠纷责任划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下一步计划:尽快完善出台《衡山县卫健局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实施办法》,持续有效的化解医疗纠纷;持续加强医疗巡查、点评、约谈、通报、处罚,五项制度的落实。责成各医疗机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现"软约束"与"硬制度"的结合,通过系统化设计将伦理要求转化为具体行为规范,达到构建基于信任、尊重与专业的新型医患关系,推动医疗质量与患者体验的双提升,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对于近期出现且暂时未处理到位的医疗纠纷,组织相关专家到各医疗机构核实医疗纠纷具体情况,责令涉事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予以相应的处理;责成各医疗机构按时交纳医责险。

(2)执法查处缺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2024年9月3日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山卫发〔2024〕54号)文件,于2024年9月19日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的医疗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本次行动开展以来,县卫健局抽派6人、县市场监管局抽派4人、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参与现场整治执法14人,共集中5天时间对白果、东湖、新桥和县城区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医疗监督执法部门协作,形成跨部门(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监督执法;集中整治期间,责令关停口腔诊所8家,医疗诊所1家,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三是后续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及《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7种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衡卫发〔2025〕28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辖区内卫生监督检查,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3)督查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份对村卫生室进行校验工作,对村卫生室药品质量管理进行了督查,列出了药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清单,15日内对问题整改到位。2024年12月的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问题现场反馈并立行立改。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收费未及时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福田卫生院于2024年9月3日将未及时入账资金按照纪委要求上缴至衡山县财政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将报账员调整至公卫科。

(2)扩大范围开支。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此次活动中领取纪念品的58位女同志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回资金5800元。2024年12月17日上缴至衡山县财政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

(3)工会活动超标准支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收回款项共4150元,于2024年12月17日上缴至衡山县财政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规范使用工会经费。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坚定,全面激发卫健系统内生动力还不足"方面的问题

8.党建工作有短板。

(1)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已完成。合理安排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党组会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4年11月机关总支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党组会进行审议。

(2)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党建业务培训、指导,第二人民医院已对2024年选举记录进行完善,满足成立支部条件的建制乡镇卫生院(福田、贯塘、店门)均已单独成立党支部。萱洲镇贺家卫生院、岭坡乡望峰卫生院为非建制卫生院,分别和萱洲镇卫生院、岭坡乡卫生院为联合支部,未单独成立支部。

(3)党建基础工作业务不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办下发工作提示并在10月29日的基层医疗机构重点工作调度会上对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再培训。二是相关人员立即补缴党费,并对相关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教育谈话。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指导,强调因故缺席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专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应转告缺席人员,民主评议党员需在支部讲评完后一个月内送局党组进行上级点评,目前上年度未及时进行点评的支部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党建资料规范化管理。党建工作及时归档,工作交接时对各项台账资料清单确认完毕后才能完成交接。三是对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个别人员进行教育谈话。

9.内部管理有疏漏。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对所有公房的摸底排查工作,并登记造册。二是与县财政局对接,根据相关政策依据,严格按程序制定和完善公房租赁招租程序,确保程序合规、合同规范‌。三是所有公房的租金标准经报县国资部门备案后进行重新定价,按每年月租金递增百分之十的比率收取租金,并按要求存入县非税账户。13套出租公房均已签订租房合同,并已足额缴纳租金。

(2)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卫健系统202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召开了卫健系统202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消防工作提示、批示及会议精神。三是对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通报并下达督办函,督促整改落实。四是制定完善了《衡山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五全一常态"机制安全责任链》,压紧压实安排责任。五是联合县消防大队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检式暨教学培训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培训演练。六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下一步计划:一是深化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应急能力。强化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分析、事故模拟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红线意识。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排查治理,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四是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定期复查评估,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反弹现象。

10.机构编制管理不严。

(1)未按要求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和"三定"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依照《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每年将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编制情况纳入向编委报告的年度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报告,从2024年度开始执行。二是按三定规定要求,重新核实未挂牌的机构(2024年11月妇幼健康服务股已挂牌);衡山县120调度中心已撤销,其职能职责并入爱国卫生和健康事业服务中心。三是根据编办的核查情况,2024年9月卫生院摘取了所有与单位无关的牌子(如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基本医疗定点医院、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食品安全监督协管站、戒毒康复中心等);四是按编制管理要求,对挂牌情况进行全面规范。

(2)违规长期借出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相关人员已于2024年8月16日返回局机关工作。

(3)混编混岗严重。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向县编委出具报告增加二级机构编制数,2025年2月26日县编委会议通过同意对24名全额编制人员办理编制异动手续及对差额编制人员通过遴选方式进入局机关。二是调配28人编制异动手续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计划:一是选调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二是严格按照县委编委机构编制人员流动审批程序执行,确保调配符合编制要求。

(4)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12月20日正式发文免去六名临聘身份人员的副院长职务;二是根据县委对编外人员清理规范的相关政策要求对2022年1月6日后进入的34名编外人员进行了清理。

(5)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4年12月20日正式发文免去开云镇卫生院增配的一名副院长职务。

(四)反馈问题:"巡视巡察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的问题

11.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任务分解表并定期收集整改进度,督促任务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医疗机构人事管理,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人员进行核查,从源头上杜绝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的发生。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中共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解决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823717;邮政信箱:湖南省衡山县衡山大道918号;电子邮箱:997615477@qq.com。



中共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5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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