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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6 10:53:3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疾控中心主责主业紧密结合,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提效能,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问责,以整改实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同步推进,既注重"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动力,全面提升疾控中心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聚焦群众关切,着力解决公共卫生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4年11月5日,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期间交办的7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巡察期间无移交信访事件;目前,被通报的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成。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谋划疾控事业新发展格局存在不足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温差。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坚决。(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班子会研究制定《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从2024年9月9日班子会开始执行,截止到目前共召开8次班子会,8次会议都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9月9日班子会议上进行学习及讨论国务院办公厅新颁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分管领导组织分管科室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二是9月29日在职工大会上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落实组织实施。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少年儿童健康指示批示精神不力。(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衡山县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加以落实。二是对五所中小学学校的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了现场测量,如有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2024年我县的近视率由上年度的46.6%下降到45.8%,下降了0.8个百分点。三是制定了《衡山县2025年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山卫发【2025】9号),对乡镇12所中小学校进行营养监测和营养健康教育宣传指导,并提出了监督意见。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

(4)死因监测存在漏报情况。(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疾控中心慢病科对乡镇卫生院专干现场技术指导后,经调查核实已全部完成数据补报,保证了衡山县死因监测分析报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今后加强审核工作,防止漏报情况发生。

(5)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欠缺。(整改进展: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中心于邀请市疾控专家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开展了"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业务培训";在人民医院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二是在全县开展筛查过程中,我中心结核科积极参与,多次进行现场指导,确保筛查工作规范。

(6)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慢作为。(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衡阳市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我中心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建立治理企业基础台账,确定治理企业共55家,2025年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用人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和指导;分批安排现场采样人员参加省市岗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取得相应资质,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认真填写好质量记录表。

(7)健康宣传教育重视不够。(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优化内容,提升公众号的用户知晓率;拓宽合作渠道,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群众积极点赞、转发、分享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提高公众的总体阅读率。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8)疫苗质量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疫苗管理严格落实疫苗有效期预警制度,制作红黄粉蓝四色警示牌,并将疫苗按照有效期长短分开存放,减少疫苗因存放不当导致的过期报废风险。二是由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调整疫苗报送计划,从而减少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过期报废数量。三是疫苗冷库由专人管理,禁止存放与疫苗无关的任何物品。

(9)过期疫苗回收、处置不规范。(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疾控中心过期疫苗将严格按照疫苗报废处置制度落实到位,分区分类存放。二是各乡镇预防接种门诊过期报废疫苗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回收,并按照要求落实交接手续。三是县疾控中心联系县卫健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场监督,将全县所有报废过期疫苗统一运送至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规范处置,今后我中心免疫规划科按要求每季度对各乡镇卫生院定期督导检查各类疫苗使用和储存情况。

(10)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我中心已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生物安全、结核病防治等内容的3次业务培训,今后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培训。二是制定检验科仪器设备管理程序和使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学习;三是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好使用维护记录。

(11)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不力。(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心标准物质管理程序,明确标准物质管理人员及其责任,二是完善了标准物质台账,定期清理过期标准物质,三是制定了中心检验检测数据、报告三级申核制度及三级审核表,对中心检测数据及报告严格进行三级审核发,成立了中心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生物安全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四是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加强质量管理。

4、行政执法监督责任缺位。

(12)行政执法存在"以罚代管"现象。(整改进展: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对于行政处罚予以责令改正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强化监督,对是否整改到位及时进行"回头看"。

(13)行政执法程序和适用条款不当。(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的执法程序;2024年12--2025年4月我中心共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培训4次,督促卫生监督员加强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发生行政执法低级错误,从而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

(14)对公共场所监督管理不严不实。(整改进展: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公共场所日常监督,强化公共场所依法执业意识,有效维护全县公共场所卫生和安全。

意识形态工作问题较为突出。

(1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方案经单位负责人签发后,按照要求开展学习,并做好会议记录。

(16)学深悟透有欠缺。(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是要求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宣传党的基础知识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二是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科级干部培训平台等网络媒介,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支部学习等,采用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17)"四个纳入"不全面。(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措施: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班子会议,研究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对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管理方案。

(二)反馈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不足

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18)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每年按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19)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汇报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

(20)监督责任抓得不实。(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县疾控中心的日常监管,主动参加县疾控中心"三重一大"等相关事宜会议。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

(21)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计算,我单位已将超标准发放的绩效工资收回并上交县纪委,今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程序进行申报,经人社部门、编办进行审批后,由财政统一进行发放。

(22)违规发放奖金。(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立即组织2020年度单位表彰先进个人召开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政策,退回奖金并上交县纪委。

(23)城内违规租车。(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准租车情况,已退回租车款并上交县纪委。二是根据《衡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按要求规范租用车辆。

(24)超标准发放慰问物资。(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超标准发放执勤人员慰问物资折合现金退回并上交县纪委;二是制定完善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发放标准,加强审批流程;三是加强成本控制、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四是建立物资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公开物资发放情况,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财务管理欠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25)"一把手"变相直接分管财务。(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今后按上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

(26)租车费用支出异常。(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租车审批流程:申请科室、申请事由、申请办事地点、乘车人员、领导签字等程序;通过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向车管中心提出用车申请,由车管中心统一调度派车。

(27)国有资产缺乏监管。(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通过县财政事务中心按市场行情签订租房合同,并将租金统一上缴国库。

(28)附件不齐。(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依规,按照程序采购物资、开展各类活动。二是加强对支出附件的审核工作,确保每个附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对报销人员培训,提高职工对报销流程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避免遗漏或遗失附件,杜绝出现附件不齐现象,以确保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9)加班用餐支出不规范。(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审核申报程序填写加班科室、加班事由和加班人员,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同意。二是建立完善的加班餐记录和审批流程,严格用餐审核申报程序,加强对加班餐的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餐费的合理规范。

反馈问题: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存在不足。

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0)民主集中制执行"走样"。(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中心(局)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定《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中心班子会为集体决策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决策事项执行程序,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科室学习。

(31)班子成员分工不严谨。(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中心(局)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关于调整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到各科室,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及职责。

(32)违规制定相关制度。(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中心(局)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湘政办发(2015)38号)、《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2025年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管理制度》作出相应调整,经班子会研究同意,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至各科室。

10、基层党建存在弱项。

(33)重业务轻党建。(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中心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34)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组织生活会剖析材料分析不足的个人提出批评意见,加强其思想教育。

(35)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组织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党务工作者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开展活动。

(36)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深入。(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经常对标对表,端正学习态度。

11、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有短板。

(37)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县疾控中心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衡山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卫生健康综合绩效评价考核方案》(山卫发{2025}1号)评价考核结果,参照县委政府相关规定发放绩效。

(38)工勤人员担任股级干部。(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25日中心发文下发到各科室《关于某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免去陈某某财务科科长的职务,由分管财务副主任兼任财务科科长,今后将严格按照《衡山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任用股级干部,对不符合任用要求的干部坚决不予任免。

(39)未明确统计工作责任。(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统计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管理及具体分工,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和衔接,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培训,实事求是上报系列数据。

(40)落实机构编制政策不到位。(整改进展: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规范内设科室挂牌;借调人员已回单位上班。

(四)反馈问题: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2、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整改进展:已完成)

上一轮巡察指出县疾控中心"违规制定土政策""中心班子与派驻纪检组沟通不够,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执行财政纪律不严"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湘政办发(2015)38号)、《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2024年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管理制度》中《请休假制度》、《考核细则(行为规范)》作出相应调整,经班子会会研究同意,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至各科室;二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我中心的日常监管,主动报告相关事宜;三是根据"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加强单位财经纪律内部控制,明确财务审批流程,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定期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类似问题,明确责任归属,确保今后严格按照财务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执行。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开展整改"回头看"

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问题是否彻底解决、群众是否满意,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举一反三,修订完善《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4年中心管理方案》《2024年工作管理制度》《调整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将整改工作与疾控中心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提效能,全面提升疾控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加强督导问责

对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继续深化后续整改是巩固巡察成果、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县疾控中心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828090。



中共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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