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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6 10:49:1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9日至9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一是加强组织,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由支部书记刘卫平任组长,其他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先后召开领导班子会议5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扎实落实监督责任。组织成立整改推进小组,由中心副主任曹闰香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每周召开小组会议,认真对照整改工作台账,逐项内容销号,并向整改工作专班汇报,推进整改工作务实有序开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制定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完成时限。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4月10日,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0个;巡察移交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仍有不足,对新时代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探索不够

1、反馈问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存不足。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2024年11月20日在班子会议、2024年11月26日在院务会成员会议以及在各科室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领域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根据山编办字〔2020〕14号文件设立中医科;邀请衡阳市妇幼保健院中医专家来院长期坐诊,在中医科、儿科、妇科、产科、儿童保健科、产后康复科开展并推广了中医敷贴、艾灸、针灸、推拿、通乳、熏蒸等适宜技术,2024年12月10日组织妇科、产科、盆底康复科、体检科全体医务人员培训《中医适宜技术在妇科的应用》,2025年1-3月中医就诊723人次,较2024年1-3月(577人次)同比增长25.3%;三是开展了儿童康复、孤独症复筛等项目,在2024年11月选派儿童保健科医生1人前往省儿童医院儿童心理健康培训班进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四是2023年组织专业人员到县内4所托育机构进行了健康指导,向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待批示;五是儿童心理、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牵涉到编制、人员招聘培养、资质准入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限制条件,暂无法独立完成,拟在2025年派人员前往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进修儿童营养、口腔卫生等项目,向上级申请争取政策招聘相关专业人员,申请资质准入,完成儿童心理和口腔保健门诊建设和营养门诊人员资质培训;根据上级批示情况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2)"第一议题"制度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8月开始每次在院班子会议第一项会议内容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

(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每月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并由支部书记签发执行;二是2025年1-3月进行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次均进行了交流研讨,及时将发言材料进行了归档装订。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细。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4年7月班子调整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副职;二是按要求制定了《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5)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每月对基药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8〕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服方案>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20〕4号)相关要求: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40%,2020年二级综合性和中医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量比及金额比不少于40%,此后逐年增加5%,直至达到不低于80%的标准。2025年1-3月我院采购药品257种,其中基本药物162种,基药比为63.04%,下阶段我院将按照文件要求,加大基药采购,达到基药比逐年增加5%的要求;二是2025年1月对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情况进行督导,产科、妇科、儿科、新生儿科门诊及住院次均费用均未超过10%,2025年1-3月门诊次均费用为250.76元,较2024年同期(295.55元)下降15.15%,2025年1-3月住院次均费用为2441.55元,较2024年同比(2596.01元)下降5.97%;三是调整了绩效分配考核方案,在2024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中已将绩效工资与科室收入挂钩项目全部取消,之后无此类误区。

(6)智慧医疗建设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电子病历系统建设,2024年10月9日取得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三级证书,达到二级医院要求;二是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了自助挂号、缴费和查看检查报告功能,在所有检查点均配备打印机方便患者检测后直接打印结果。2024年我院日均挂号95人次,其中在微信公众号挂号68人次,在收费窗口挂号27人次,现有功能能够完全满足目前门诊人数就诊需求,下阶段医院将想方设法拓展业务,在现有服务条件不能有效满足群众需求时购置相应设备。

(7)民生实事项目落实不给力。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2024年9月6日立行立改按要求退还2024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费用共计14664元,2024年9月3日立行立改将免费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放置在一楼大厅醒目位置,安排人员至超声医学科导诊;二是2024年11月22日组织项目施工方、医院迁建项目专班召开了推进会,2025年1月支付公租房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30万元,并向衡山县永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开工通知单,2025年3月14日邀请县卫健局、城建投公司、永和建筑公司、监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召开了项目建设推进会;三是积极主动向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按需拨付公租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级资金,继续争取项目后续所需资金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2、反馈问题:守护辖区妇幼健康有差距。

(1)健康知识宣传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作了儿童孤独症宣传折页,发放宣传资料到各乡镇卫生院,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召开妇幼健康工作会议,指导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健康宣教;二是在线上利用医院公众号、视频号进行了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相关的宣传和健康教育,2025年2月携手教育系统共同开展"健康体重,快乐成长"儿童肥胖症线上健康讲座,吸引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及家长共计2万人次观看;线下组织到县二中开展"健康开学第一课活动"心理讲座,200余学生参加;2025年已到基层开展活动3次(开云镇卫生院、岭坡卫生院、白果镇中心卫生院)。

(2)推进妇幼保健服务向基层延伸待提升。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加大保健业务指导覆盖面,2024年4季度对各乡镇工作检查指导中进行了详细、具体有针对性记录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强化孕优指导,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进行了生育指导,定期开展了孕妇学校;二是已在院内开展了《如何控制剖宫产率》业务培训,在全县开展了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综合巡诊活动和工作指导,在2025年4月17日全县妇幼健康工作部署会上进行了《降低剖宫产》专题培训,根据最新衡阳市母婴技术服务评估产科质量监测指标,剖宫产率小于40%,首次剖宫产小于20%,2025年1季度县妇幼保健院剖宫产率31.3%,首次剖宫产率8%达到指标要求,县人民医院剖宫产率51.1%,首次剖宫产率27.2%,下阶段我院将积极向主管局请示,落实《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母婴安全"沉浸式体检"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工作指导,控制剖宫产(剖宫产率小于40%);三是2024年6月25-26日组织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四是开展产后上门访视服务,服务对象达200人,开展了衡山县特殊人群育龄期妇女排查和特殊育龄妇女关爱行动,共计排查796人次。

(3)"艾梅乙"综合防治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4年8月22日组织全县相关医务人员170余人举办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专项培训,组织医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梅毒规范化治疗培训及HIV急诊分娩演练;2024年、2025年1月-3月衡山县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达100%,2024年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通过市级评审;二是在2024年4季度下乡指导中对重复出现的问题上报主管局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举措。

(4)婚检孕优项目服务不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了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调,2024年婚前医学检查率80.36%,达到80%标准要求;二是完善了免费叶酸发放台账,2024年7月-2025年3月均按要求对叶酸发放情况进行登记;三是安排有资质医护人员进行咨询;四是针对男婚检室办公场地进行了定期清理,保持场地卫生整洁。

(5)高危孕产妇管理有疏漏。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2024年全县共计完成1554例,其中风险人数356例,干预315例,终上妊娠2例,干预率达89.04%;2025年1月-3月我院产筛临界风险12人,高风险4人,干预14人(其中羊穿2人,无创10人,B超2人),干预率87.5%;二是对所有产妇42天完成结案管理,2024年我院共完成316例,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88例;三是严格落实转诊制度,开通绿色通道进行转诊,2024年至2025年一季度转诊12人至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是2024年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县高危孕产妇评审;五是因辖区高危孕产妇管理不到位,2025年5月发生1例产妇死亡,下阶段开展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巡诊,加强高危孕产妇健康指导,组织全县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强化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

(6)重点数据漏报迟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对漏报迟报数据及时进行补报,对相关人员按院内制度进行了处罚,2024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6例,上报6例,无漏报现象;二是在信息HIS系统中增设预警弹窗机制,添置了国家传染病智能检测预警前置软件;三是责成院感科定期对HIS信息系统、临床病例和检验科检测报告进行自查。

3、反馈问题:医技水平提升与医院规模扩张不匹配。

(1)可持续发展乏力。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扩大服务范围,2025年将儿科、儿童保健科合并管理,推出儿童康复、针灸推拿等项目,邀请衡阳市妇幼保健院专家坐诊、带教、查房,派出医务人员进小区开展义诊,定期到乡镇开展孕产妇巡诊巡查等;二是提升服务水平,选派医务人员前往省市医院进修、轮训和院内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医疗水平和质量,其中2024年9月选派儿童保健科医生1人前往湖南省儿童医院进修儿童康复;2025年4月选派妇科医生1人前往湖北省妇幼保健院进修腹腔镜技术,2024年4月-7月派全院医务人员前往市妇幼保健院轮训;三是推行优质服务,开展上门访视、电话微信群随访、县内车辆接送,有效提升业务,医院产科2024年住院分娩达416人次,较上年度增加了26%;2024年负债合计10316.8万元,盈余-1528.97万元(其中包括资产处置费用1121.84万元),盈余率(总收入3096.3万元-总支出4625.27)/总收入=-49.38%,下阶段持续强化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不断优化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压缩非必要支出;优化收入结构与服务拓展,开展多元化服务,全面推进健康体检,月子中心,儿童康复等项目,继续常态化开展孕产妇巡诊、产后访视,邀请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专家定期坐诊,提升产科、妇科、儿科住院人次、床位使用率和医师日均工作;加强医疗服务质量,通过提升诊疗技术水平和患者满意度吸引更多患者,增加业务收入,提高医院知名度;强化监督机制,制定往来账款与负债管理制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根据贷款协议,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化解债务。

(2)特色专科建设落后。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2024年下半年选派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赴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湘雅附三、南华附二等医院进修;2024年选派职工前往衡阳市妇幼进行短期轮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及继续教育;二是已向县、市卫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创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报告待批复;三是严格落实新生儿随访制度,2024年新生儿随访125人次,2025年1-3月随访29人次;四是开展了妇幼保健科、保健门诊、临床科室人员科学轮换,2025年截至4月保健、临床进行轮换2人次;五是在2025年拟继续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阳市妇幼保健院等医院进修,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早孕门诊创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因我县已有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县人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暂未批复同意我院创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我院将严格按照上级指示落实创建工作。

(3)医疗技术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拓宽服务吸引患者,开设了儿童心理保健、小儿康复、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针灸推拿、成人和儿童中医理疗等特色专科和项目,邀请市妇幼专家来院坐诊、带教;二是强化宣传,开展三八妇女节大型义诊、进小区开展义诊等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加强医院宣传。三是开展了宫腔镜、腹腔镜手术,派遣妇科医生赴湖北省妇幼保健院进修腹腔镜技术,和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开展紧密型医联体妇科共建,邀请市妇幼专家来我院带教、培训、开展微创手术。2024年医院共实施手术331台,其中高级别手术140台,占比42.3%,与2023年同比上升36.6%;四是因新院位置离县城较远,交通不方便,出生率下降等因素,对我院门诊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下阶段我院在老院门诊开设接待点,继续落实城区免费接送服务,组织儿科、儿保、产科、妇科团队进社区开展义诊宣传,提升就诊人次。

(4)医技人员配备不达标。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一是根据医院目前实际业务情况开设3间手术室(负压、感染手术间;产科手术间;妇科腔镜手术间);二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三是与具有资质的衡阳平平病理诊断中心及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合作开展临床病理检验项目;四是鼓励本单位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并考取审计相关资质,同时加强内部财务管理,通过向相关部门申请引进和院内培养等方式落实审计人员配备。

4、反馈问题:防范化解医疗风险意识不强。

(1)核心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对相关护理人员按医院规章制度严格处罚到位,科内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点和核查,及时清理过期及报废的物品,由护理部组织了核心制度学习培训,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工作,对药品及医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024年至今无类似情况发生。二是2025年1月成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职责,安排符合要求的在编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2025年2月13日组织全院职工召开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培训。三是完善无菌操作规范管理制度,每月开展手卫生依从性调查,规范无菌操作流程。

(2)药械安全监测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不良反应报告,2025年1-3月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监测药械不良反应13份,完成上报13份;二是指定药剂科安排专员加强对相关临床科室检查指导,及时收集药械不良反应并按要求进行上报。

(3)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办法,规范抗菌药物使用,2024年、2025年1-3月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小于40DDD,符合标准,其中儿科1月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42.53DDD,2月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53.44DDD,3月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56DDD,对儿科超标的情况进行了扣绩效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2025年1月由医务科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现状分析和管理》的培训,儿科于2025年4月科内对抗菌药物进行专项诊治培训;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标准,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和学习培训,有效杜绝无指征用药、越级用药、诊断与用药不符等不合理使用抗菌类药物的现象。

(4)麻精药品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开展了禁毒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暨麻精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麻醉精神药品余液处理制度》《麻醉精神药品余液处理流程》;二是向主管局申请明确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人员名单;在医生站信息系统中设置麻醉处方权限;三是2024年12月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培训《关于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十条硬措施》,2025年1月由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培训《抗菌药物使用现状分析和管理》,儿科于2024年12月组织科内人员培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余药处理流程》。

(5)药品采购与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安排两人进行药品出入库管理;二是明确采购流程和责任,2024年12月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进行中草药采购议价;三是2024年选派1人赴湘雅三医院进就门诊处方审核工作进行一个月进修学习,选派1人赴省儿童医院就临床药学工作进行为期一年的进修学习,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四是完善了药品分类管理和借药、查药管理制度,及时登记药品管理台账。

(6)保密防线不牢。

整改措施:已完成

一是完善保密机制,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二是在领导班子会议和院务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并严格执行。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仍有堵点,医疗领域不正之风治理难题还未解决

5、反馈问题: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力。

(1)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分别于2024年12月26日和2025年2月24日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部署会议;结合单位实际对全体党员及中层骨干进行廉政谈话,下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重点科室负责人开展针对性谈话;二是加强"八小时之外"警示教育,如组织党员干部赴县禁毒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在党风廉政等会议上对党员干部做出警示提醒,下阶段完善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制度体系,明确工作内容,创新监督形式;三是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开展了"回头看",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一岗双责"落得不细。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签订"一岗双责"责任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撰写了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报告向纪检委员汇报。

(3)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树得不稳。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4年6月由县委任命了专职纪检委员,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和专业指导,2024年共参加三重一大会议19次;二是每月将三重一大情况形成表格向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了汇报。

(4)派驻"探头"擦得不亮。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各科室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分别组织医务科对单位药品、耗材采购,网上采购、人脸识别、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二是纪检委员对医院全体中层骨干及党员干部已开展了一轮谈心谈话,下阶段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重点检查内容,对相关人员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

6、反馈问题:医德医风问题纠而不止。

(1)违规收费整治"风过又回头"。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4年1月3日上缴了违规款2954.85元,2024年1月17日上缴了违规款19463.73元,合计22418.58元。2022年11月至2024年5月两定平台违规问题收费金额4845.32元已于次月医保结算时自动扣除;二是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保文件学习;三是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对违规收费情况严格处罚。

(2)过度诊疗整治"雷响不见雨"。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在2023年8月停止"C-反应蛋白测定(CRP)"与"超敏C反应蛋白"同时收费,2024年5月14日上缴违规金额7929.6元;二是儿科、妇科、产科组织科内人员医保政策学习、培训。

(3)大处方监控"雨过地皮湿"。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4年1月上缴2023年1-12月违规金额,2024年8月上缴2024年1-8月违规金额3288.76元,大处方涉及违规金额已全部处理到位;二是职能部门定期对各科室处方进行点评,每张处方都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对不合理处方予以驳回,对违反规定情况进行严格处理。

(4)执业规范管理"雪落悄无声"。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对全院医师多点执业情况进行清查,经查共4名医师未经备案开展了多点执业,截至4月10日已全部注销多点执业,目前无医师违规执业。二是严格落实衡山县妇幼保健院投诉管理办法,对责任清晰的投诉事件纳入了绩效考核进行处罚,2025年1-3月收到12345群众诉求交办工单6件均已妥善处理,经查实对其中4件进行了通报并计入考核扣分处理,下阶段加强人员培训,通过总值班、行政查房等检查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处理群众诉求,有效减少群众投诉事件,2024年-2025年3月无医疗纠纷事件发生,无责任赔偿;三是完善考勤制度,由每日总值班人员对工作纪律进行督查。

7、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筑得不牢。

(1)公务接待无公函。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领导班子组织学习了《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解读(一)》;二是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违规发放奖励及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4年9月9日全额退还违规发放奖励及津补贴共计15.09万;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发放津补贴。

(3)费用超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领导班子组织学习《衡阳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退还主题党日活动住宿超标费用1090元并上交纪委账户,超标工会活动服装费5292元全部退还至单位账户;三是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

8、反馈问题:财务制度执行松弛。

(1)支出附件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5年2月26日退还虚列支出费用2056元至单位账户;二是完善2020年乡镇产前筛查补助经费汇总表和补漏名册。

(2)大额资金拨到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分管领导组织财务科所有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二是与乡镇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于其中退款人员将金额按要求发放至卫生院由卫生院支付,对于未退款人员由个人开具相关发票证明;在2024年严格按要求拨付到相关单位。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短板

9、反馈问题:基层党建标准不高。

(1)发展党员不积极。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在2024年发展预备党员1人;二是向主管局党组申报2025年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

(2)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对党建干事进行谈话,在今后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并做好记录。

(3)党建资料有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通过查阅原始文件、会议记录、工作台账对记录不全的登记表逐一核实并补充完整;二是在2024年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意见清单,民主生活会后制定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向参与学习的党员干部重新收集发言资料,对于已有的资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内容完善,组织党员重新梳理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个人交流研讨材料。

(4)资料作假。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对党建干事进行谈话;二是删除错用照片,重新规范归档。

(5)主题党日活动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领导班子组织学习《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二是2025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0、反馈问题:人才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存在薄弱环节。

(1)高层次人才缺乏。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

选派麻醉科人员前往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进修,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截止2024年12月,副高以上职称27人,占比14.9%;下阶段积极向相关部门申请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设置,对麻醉科开放高级职称评聘,鼓励麻醉科人员晋升职称。

(2)"双带头人"培育欠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了《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骨干、党员双培养制度》;二是2024年已培养一名中层骨干发展为预备党员,中层干部党员达9人。

(3)人才队伍不稳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完善人才引进和留存机制,落实职工各项福利待遇,科学制定绩效方案,向人社部门申请公开招聘,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申请解决编制、乡补等福利待遇;二是加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组织开展或参加凝聚人心的团体活动,开展职工满意度调查,对医院重大事项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员工关心的问题;三是强化人才梯队建设,选派科室重点培育人员赴省、市三甲医院进修,2024年选派医务人员赴市妇幼开展短期轮训,确保后备人才完备,避免因人才流失导致的岗位空缺。2025年1-4月除1人退休外,无离职人员。

(4)执行"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向县编办请示完善了内设机构设置,申请增设公共卫生科、绩效考核与评价办公室等9个科室,县编办于2024年10月25日下发《关于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山编办字〔2024〕18号)进行了批复,同意新增以上科室;二是严格按照批复文件中科室名称挂牌,将质控科(病案室)合并挂牌,妇幼保健科更改为妇幼保健科(事业拓展科),纪检监察室更改为纪检委员办公室,财务一室、财务二室改为财务科(一)、财务科(二),设置公共卫生科、绩效考核与评价办公室,撤销传染病管理科。

(四)巡察整改不彻底,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力度不强

11、反馈问题: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收费管理制度,通过加强违规收费问题专项督导和业务培训,规范收费行为,在2024年针对违规收费共进行9次督导和自查,对其中违规收费情况及时退还,开展医保收费业务培训1次。二是开展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医院纪检委员联合医务科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检查,将医德医风工作纳入日常考核,2024年-2025年3月医务人员拒收患者礼品及红包10次,收到患者赠送的锦旗83面,奖座19个;三是分管领导组织财务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规范财务管理,无违规发放各项补助情况;四是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重视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

三、下一步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中心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中心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深化理论武装,牢筑思想根基

一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二是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加强党建引领,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强化党建工作。牢固树立"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由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整改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紧盯不放、常抓不懈。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不断完善、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夯实基础工作,逐步建立起以防为主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检查指导。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科室和个人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聚焦提质增效,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定期培训、考核激励等措施,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新时代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加强智慧医疗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义诊咨询等活动,增强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四是攻坚克难开新局。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妇幼健康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妇幼健康工作新局面,为健康衡山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812550;邮政信箱:衡山县开云新区九龙大道;电子邮箱:hsfybjy2021@126.com。


中共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支部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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