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5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康国彪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党组(扩大)会、中层干部会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并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
截至12月18日,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巡察期间交办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巡察期间移交的1个信访件,已办结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构建精管善治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存在问题:理论学习思而不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如有的同志对"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等基本理论掌握不够全面,对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内容不够熟悉。
整改情况:完善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加强了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党组会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理论中心组成员切实做好理论学习笔记,围绕城市管理相关精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
(2)存在问题:"第一议题"制度抓而不常。党组会议虽然开展了学习,但是没有每次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相关要求,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会议上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学习。
(3)存在问题:党纪学习教育浮而不实。县城管执法局未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未制定学习计划、未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开展党纪学习和研讨交流。
整改情况:制定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依托"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每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并互相研讨交流,并在9月20日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
2、城市全域环境面貌不够靓丽。
(4)存在问题:常态长效管理不持续。城市管理中的一些卫生死角、管理盲区以及不文明行为,主要还是依赖于各类创建迎检前的突击式、运动式整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如武广高铁周边环境脏乱差,公共厕所等市政设施还存在维护不到位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定人、定岗、定责,采取错时督查,延时督查的方式,对城区实施全天候巡查管理;二是在新的环卫保洁服务公司进场后,组织一次专项卫生死角清理,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其专项督查考核。三是要求新的环卫保洁服务公司加强保洁力量,制定落实清扫保洁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5)存在问题:城市占道经营现象突出。自2021年全面取缔县城赶集以来,"马路市场"仍然存在,如开云北路、清凉路等城区主干道赶集日占道经营时有发生,县实验小学、景贤小学等学校周边商铺占道经营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取缔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方案》《关于全面取缔城区马路市场执法行动方案》等,联合公安、交警、商务等部门,于9月27日、10月2日、10月7日凌晨三点对城区马路市场进行集中取缔,引导农户尽快进入划定的自产自销点经营销售。经过综合治理,城区农贸市场周边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制定了《实验小学校园周边整治方案》《景贤小学校园周边整治方案》,采用定点值守与不定期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错时管控,安排执法人员每日实行"早到(早上6:30)、晚退(18:00)"及"定人、定责、定岗"工作模式,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和乱发小广告商家予以劝离,要求学校周边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接送孩子的家长有序停放非机动车,疏导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在校园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增加巡查力量和巡查频次,对易反弹、问题较突出的点位落实人员值守,推进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6)存在问题: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凸显。建筑垃圾管理粗放,处置能力建设滞后,我县目前无建筑垃圾集中消纳场地,黄花新区紫竹路、开云新城、东风社区清凉桥周边等处大量生活和建筑垃圾混堆乱倒,影响城市形象。
整改情况:目前黄花新区紫竹路、开云新城、东风社区清凉桥周边等建筑垃圾倾倒点已经全部清理完毕。我局在后期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坚决实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处理一处。
3、城市发展生态底色不够鲜明
(7)存在问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不力。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迟迟未落地,垃圾清运转运车辆也未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级垃圾分类工作部门联系,按步骤落实相关工作。二是牵头组织召开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按照《衡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督促、指导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逐步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三是生活垃圾、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实行清运转运分类运输。四是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内投入建设了完整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示范片区还将建设有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阵地等内容,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政策、知识、措施,提高示范片区影响力。
(8)存在问题:餐厨垃圾源头治理不到位。2022年以来,我县实行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服务,3年支付服务费共449万元。巡察发现,该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实施范围履行,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置量低,且混入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大量餐厨垃圾流向不明。
整改情况:一是约谈相关废油收购经营者,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收集提炼废油行为。二是对全城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宣传、送达《关于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具有资质的企业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垃圾。共计送达100余家(原已实行餐厨垃圾规范收运的单位除外)。三是配强督查考核队伍,细化日常考核要求,确保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做到应收尽收;严格监管餐厨垃圾规范处理,与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全程跟踪县城区餐厨垃圾运输、处理流程,确保收集后的餐厨垃圾不外流,全部进入衡阳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督促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县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台账,要求台账记录详实,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上报工作台账。
(9)存在问题:乡村垃圾收集监管有待加强。县城管执法局亚行贷款项目配送乡镇设施设备投放不到位,如萱洲镇原贺家乡政府、永和乡龙堰村等空坪内存在勾臂垃圾斗集中闲置现象,未投入各村定点进行垃圾收集和转运。
整改情况:对萱洲镇、永和乡下达《关于加强亚贷项目配送设施设备管理的函》,萱洲镇与永和乡已全部完成相关点位的位置确认,并将相关设施全部投放到位。
4、城市安全运行韧性不够强劲
(10)存在问题:安全生产责任未压实。2022年以来"安全生产月"无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隐患排查力度不大,重大隐患未按要求建立台账,安全检查存在资料不齐、记录不规范等现象。
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制定了《"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活动;加大了专项行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目前已将隐患排查情况全部录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规范了安全检查记录和资料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推进有序。
(11)存在问题:安全监管未全覆盖。2023年,城管执法局成立工业园区中队进驻管理以来,渣土运输管理力度不大,园区"黑车队"运输、渣土处理费流失、运输撒漏扬尘等隐患问题突出。户外广告、公园广场公共空间等领域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如衡岳大道处立柱广告牌晃动、5月18日"哇媒节"大量人员聚集在体育馆外坪,各类安全隐患交织,风险感知、预警、应对、处置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衡山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城户外广告,其中包含立柱广告、路灯杆广告、导视牌广告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消除隐患32处。每个季度对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了整改台账。二是做好安全检测。对所有户外立柱广告进行安全检测,并与户外广告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对不符合安全检测评估的将依法进行拆除。三是制定《衡山县公共场地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认真贯彻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公共场地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要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方到活动承办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备案,并按照审批流程到城管执法局进行行政许可。
(12)存在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县渣土消纳场项目建设未办理国土用地手续和容量可研评估,流转的170亩土地仅40亩用于消纳场,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水土流失严重,导致高铁沿线涵洞淤堵,被责令紧急整改,复垦复绿后水土流失等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
整改情况:我局已会同县交通局、武广高铁长沙高铁工务段以及湖南中大设计院专业相关人员到渣土消纳场进行了现场勘探。并请专家到渣土消纳场现场做了安全风险评估、测绘、勘探。现阶段正在完善整改设计方案,整改方案完善后立即实施整改。
5、法治城管目标不够严格
(13)存在问题:执法程序不规范。2023年6月,城管执法大队在处置开云镇永兴三巷53号彭某的违法建筑工作中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证据材料不完善等问题,以致"锁喉事件"引发重大网络舆情。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强制拆除程序的通知》。二是开展专题执法业务培训,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培训为主题,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围绕执法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效果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开展测试。
(14)存在问题:以罚(收)代管。县城管执法局在对道路占用、渣土撒漏等现场执法时,未要求限期改正,而是以罚款或收取押金代替管理。
整改情况:对以罚代管现象进行了全面梳理、整改,已限期改正。
(15)存在问题:执法不严。存在一人现场执法、无执法资格证执法、执法处罚事项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组织参加2024年行政执法资格两次考试,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杜绝了一人执法、无执法资格证执法等现象。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法治培训2次,2024年5月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主讲行政执法基本理论与实务,10月开展规划违建执法专题培训。
(16)存在问题:行政处罚推动不力。佳和公司金水湾项目因手续不全、超容积率等问题,2021年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罚款570万元,目前仅收缴到位60万元,执法严肃性"打折扣"。
整改情况:该案件涉及到多个部门联合协作,针对该问题县政府已召开专题调度会。由于该项目非一般性房地产开发,且时间跨度长、后续问题多,会议决定此项目处罚问题按照〔2021〕17号专题会议纪要进行处理。该项目负责人与相关部门从消防安全、建筑质量安全两方面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房屋鉴定。在该项目违建罚款缴清且符合消防安全、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相关部门进行办证。城管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按各职能办好相关手续,指导项目部将案件办结。
(17)存在问题:控违拆违落实不力。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移送的5起案件,仅处理2起。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衡山县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了对城区违建的巡查力度,依法高效切实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全面形成防控到位、查处到位、拆除到位的控违拆违工作新局面。二是自然资源局移送的5起案件中,其中肖某某为先农社区的原居民,符合"一户一宅"的建房刚性需求,且其大部分建筑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其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前期县政府召开的会议安排,将该处违法建设问题纳入历史违建存量处置,妥善解决好该处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肖某户在面对我局执法行动时,一直坐在其二楼阳台违建处,暴力抗法,拒不配合强制执行,社区、公安进行协调未果。考虑到肖某年事已高,为了其人身安全,取消了强制拆除行动;大桥社区人民医院旁违章建筑由开云镇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原开云居委会办公楼已纳入县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拆迁范围,该违章建筑将在征收开云居委会办公楼后一并拆除。
6、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细致
(18)存在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程序不规范,未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无签到记录,交流研讨次数少;"打包式"学习,存在一次学习超过3个以上专题的现象,无法保证学习效果;学习记录不规范,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未分开记录,中心组和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未专本专用。
整改情况:完善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每月至少开展一个专题的学习,并发放学习资料,先由理论中心组成员自学,然后再集体研讨交流,每次学习都有学习记录及签到表,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专本专用。
(19)存在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有差距。未制定全局性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或文件;研判分析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每半年对意识形态进行研判分析。
(20)存在问题:网络阵地建设有待加强。舆情风险隐患较多,忧患意识不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扎实,严的氛围还未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网络舆情风险化解机制,完善修订了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舆情敏感性和应对能力。二是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加强党内监督,健全问责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通过组织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严"的工作氛围。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扎实,严的氛围还未形成
7、"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到位
(21)存在问题:主体责任不严实。县城管执法局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承担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未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未开展廉洁家访。
整改情况:制定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带头进行谈心谈话及廉洁家访,与支部书记定期开展提醒谈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问题,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22)存在问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议事内容及规则。严格将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范畴,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自觉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确保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决策结果的合法有效。
(23)存在问题:以案促改不深入。警示教育开展不经常,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和日常提醒不够。
整改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主要形式是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党组书记上党课,实行局长书记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股室和部门,股室和部门负责人抓内部员工的层级管理机制,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落实"八小时"以外监督机制。
(24)存在问题: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预防性监督比较薄弱,如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往往都是在被查处后才得以暴露,通过日常管理监督主动发现的问题不多。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8、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树得不牢,营商环境优化不到位
(25)存在问题:行政审批监管有漏洞。县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未行使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责,相关申请审批资料不齐全,渣土处置有的无计量来源,处置费收取有漏洞,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要求各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做到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共享,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培训,加强审批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各业务股室梳理并制作出了一批高频事项的《一次性告知单》,明确具体内容,主动向前来咨询的办事群众发放,办事群众可根据《一次性告知单》一目了然地清楚申请审批所需要的具体资料,减少反复多次的咨询。
(26)存在问题:许可流程错位倒置。渣土计量和广告招投标未先经行政审批股审批,而是直接由下设二级机构确定审批,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制定了新的流程图,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要求行政审批股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做到事前介入,避免部门单独执法的情况;二是要求所有审批事项均到政务大厅综合窗口进行办理,行政审批案卷编码、编号由行政审批服务股制定,各二级部门不得擅自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三是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培训,加强审批人员业务水平。
(27)存在问题:收费随意,为民服务有偏差。2024年收取义安路戴永红零食店装修垃圾处理费2400元,而工业大道华致酒行8空门面装修却未收费;2023年"12345"投诉工单有12起反映城管执法人员语气差、暴力执法;巡察组走访时,多个门店反映收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只收费不服务,如绿源电动车门店收取装修垃圾处理费未进行处理服务。
整改情况:工业大道华致酒行属于金领世家小区门店,华致酒行已向金领世家缴纳物业管理费,其中包含了装修垃圾处理费,因此该酒行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已由金领世家物业进行处理,我局工作人员未再另收取装修垃圾处理费;针对绿源电动车门店装修建筑垃圾处理费未进行处理服务的问题,经核实,该门店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已由其自行处理,我局决定将装修垃圾处理费予以退还,但因其费用已交至财政非税账户,无法进行直接返还,因此我局将收取的装修垃圾处理费作两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抵扣处理。由于目前装修垃圾处理费界定模糊,经请示,即日起我局将对装修垃圾处理费费用进行调整;我局已先后两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强化了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水平,坚决杜绝态度差、暴力执法等问题。
9、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
(28)存在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2020年以来,县城管执法局超范围发放纪检、安全生产、信访等岗位津补贴1.8万元(立行立改已退缴)。
整改情况: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已于5月全部退缴。9月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和各部门报账员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其他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有关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范超范围发放纪检、安全生产、信访等岗位津补贴类似问题的发生。
10、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29)存在问题:套取现金额度。2023年1月18日,县城管执法局重复报销取缔赶集市场误工费,改变财政授权转账支付,套取现金20万元用于公用经费开支;同时还存在现金管理不严,2023年1月,现金余额达54.4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认真整改。库存现金部份资金用于公用经费开支;部分转存于工会账户,用于支付工会开支;部分资金作为城管执法大队运转备用金、局食堂备用金、禁炮办食堂备用金以及棺木回收备用金。二是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订,组织财务人员与报账员学习《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记账人员、经办人员与证明人的职责权限,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现金管理,把关每一道程序。
(30)存在问题: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车辆维修费未按制度要求履行申请审批制度。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和先请示后维修保养,由局办公室统一监管,并经分管公车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批。
(31)存在问题:账证不符。2023年1月园林绿化所付杨某某劳务费3000元,标准150元/天,实际劳务16天2400元,多支出600元。
整改情况:经查阅园林日常施工日志,发现2022年10月及11月分别少记务工天数两天,共计四天,按标准150元/天,实际少支付600元,核实后并作出书面说明,于2023年1月补发劳务费600元。
(32)存在问题: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2024年1月15日县城管执法局收取绿源电动车门店装修垃圾处理费1600元,收费员赵某某填写虚假开票日期,2月4日才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2024年,我局已全面执行新的收缴入库模式,收费对象通过扫码缴费,所缴费用直接进入非税收入专用账户。
(33)存在问题:工会管理不规范。2023年县城管执法局组织鸿鑫公司、合创园林公司等管理服务企业非工会会员开展工会活动;2023年在工会经费中列支退休职工慰问物资3000元。
整改情况:已收回由工会经费列支的退休职工慰问物资,并从行政经费列支了相关费用。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坚定,全面激发城管队伍内生动力还不足
11、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弱项
(34)存在问题: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县城管执法局党总支未对下设支部进行党建业务指导,非党员长期从事党务工作,党建业务不熟,机关支部书记空缺未及时补选。
整改情况:机关支部加强了党建业务培训;7月29日召开了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会议选举了机关支部书记,明确一名党员同志从事党务工作。
(35)存在问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党内规章制度,要求班子成员起好表率,带头参加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6)存在问题:党建基础工作弱化。2021年机关支部未及时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8名同志开展谈话;党费未按标准缴纳;2022年、2023年少缴党费1469.52元(已在巡察期间补缴);退休党员未参加党组织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提交入党申请书的8名同志开展谈话,严格执行入党程序;二是对少缴的党费进行了补缴;三是7月31日成立了退休干部党支部并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
(37)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对照检查空洞无物;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走过场,2021年、2022年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内容雷同,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无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等内容;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多为集中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领导班子认真撰写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并严格按要求落实民主评议党员、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等各项制度。
12、干部队伍建设不足,内部管理存在疏漏
(38)存在问题:年龄结构不优后备力量不足。县城管执法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共25人,其中50岁以上12人,40岁以下仅2人。
整改情况:我局已将年轻干部重点培养,重视后备力量年轻化,现在40岁以下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已调整至8人。
(39)存在问题:内部管理宽松软。县城管执法局内部督查工作流于形式,未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事项履行行政效能监督;人民路、义安路等城区路段存在未按时按要求开展巡逻现象,目标管理考核无实效。
整改情况:制定并下发了《督查实施办法》《协管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局督查室开展常态化督查,每月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公开通报,常抓不懈。
(40)存在问题: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县城管执法局2024年未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未配备涉密电脑;手机及社交软件使用管理不到位,存在泄密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深入剖析保密工作薄弱环节,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完善了《保密工作制度》;二是今年已采购7台安全可靠系统计算机,进一步防范泄密风险;三是定期发布保密提示,增强全局人员保密意识,组织开展全局范围内的手机及社交软件自查监测,对存在的涉密文件和风险软件进行及时删除处理。
(41)存在问题:统计工作有差距。缺少年度统计工作计划方案,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情况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年度统计工作方案,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全面建立统计工作台账,确保统计工作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得到显著提高。
13、机构编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42)存在问题:机构改革未按要求落实到位。未按规定期限向县编委报告202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计划财务股、城区环境保护站未按照要求挂牌;城管执法大队自行设置办案中心、综合办公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等13个机构,自行确定人员定编、划定职责、配备领导干部和专门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将按县编委要求于12月31日前补报202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二是计划财务股和城区环境保护站已在8月底前按要求挂牌到位。三是城管执法大队自行设置内设机构及自行确定人员编制、划定职责、配备领导干部和专门工作人员的问题,已按"三定方案"在8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43)存在问题:超职数配备股级领导职数。增配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园林绿化所副主任、城区环境保护站副站长、环境卫生所副主任各1名。
整改情况:我局已召开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免去局属所有二级机构超职配备的股级干部。
(44)存在问题: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如刘某某、胡某某长期借调到县城管办工作,无相关手续;曹某某长期病休手续不齐。
整改情况:对违规借调人员已按县编办要求安排其返岗上班,对病休人员已按政策办理病休手续。
(45)存在问题: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2022年1月6日后未经审批新进编外人员8名;单位自主聘用12名编外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清理规范;编外人员李某、邵某、成某某从事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
整改情况:对未经审批新进编外人员已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后续将按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下发的《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务用工人员规范管理办法(试行)》整改;对单位自主聘用的编外人员将按照人员只减不增、逐步消化的原则长期坚持;对从事关键岗位的编外人员已进行调整。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党史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14、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做到见底清零
(46)存在问题:上轮巡察指出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占道经营等9个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已深刻认识到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复发。
(47)存在问题:2021年县审计局(山审决〔2021〕10号)指出的环境卫生所、园林绿化所实行单独核算未归口局机关统一管理核算、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环境卫生所、园林绿化所实行单独核算已归口局机关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全局上下将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造成的,因而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出台的制度、措施还需要深入观察,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2819866;邮政信箱: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南路459号;电子邮箱:hsxcsglhzhzfj@163.com。
中共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