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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0 15:28:5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3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5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一是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对于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衡山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始终坚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有助于我院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落实好巡察组反馈意见,对于促进衡山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狠抓整改落实落地。针对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发展和稳定两条主线,切实找准公正司法和服务群众的切入点、结合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坚持立行立改,务求改出结果和实效;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做到有序推进整改。三是加强整改监督检查。院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党组会议的重要议题,切实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整改工作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党组书记、检察长伍多益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巡察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监督、情况综合、检查评估等职责,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巡察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二是强化整改责任。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党组书记、检察长伍多益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出部署,缜密精细制定台账,并提出具体要求,把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部门、主责人,明确了整改标准,同时审议通过并印发《中共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及清单,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落实整改、转变作风、促进工作为着力点、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检察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强化检务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真正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解在萌芽状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全面提升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水平。

截至12月20日,市委巡察移交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期间交办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理论学习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检委会专题学习等重要内容,制定、印发教育培训相关计划,开展各形式专题研讨6次;其中,2024年6月召开政治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专题党课内容进行授课。二是紧扣学习主题主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共完成"第一议题"学习40次;其中,组织全院干警系统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共计9次。针对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要求,制定重点任务责任清单。三是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线上观看视频、线下集中学习5次,组织知识水平测试1次。学习过程中,及时督促各党小组将学习书籍发放到位,由党支部书记不定期对各党小组的党员学习笔记、研讨记录进行抽查。四是推动政治与业务互促互进。旗帜鲜明把握精神要义。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3次,确保全面领会到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党员法治宣讲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等法治宣讲活动12次;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开展"义务巡逻防控守护家园安宁"专项行动,组织干警在联点社区进行安全巡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对防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生活状况和实际诉求,进行政策讲解和帮扶。突出考核导向激励作用。将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检察干警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素养和能力。

2.反馈问题: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我院简介"、"领导班子"、"机构设置"等重要板块内容,督促提醒各部门更新相应内容。自整改以来,我院门户网站更新专栏6个、信息26条,保持了每周更新状态。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要求所有对外发布的宣传信息材料都要填写三审制审批表,今年我院共对外发布信息宣传材料52篇。三是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监测。明确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对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及时跟踪与汇报;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制定并完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划分,确保出现舆情时能够及时上报并迅速反应;与县网信办、上级院做好沟通联络,确保舆情事件的处理工作高效顺畅。四是加强关键要害部位管理。对机房、机要室、档案室、财务室等关键要害部位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办公室主任不定期检查查看监控记录,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五是规范网络设备管理。根据上级院要求对例外采购进行整改,对因工作需要借用办公的电脑进行了登记;巩固升级我院相关硬件设施,将机房改造建设项目在官方项目库进行申报;对于全院电脑严格把控外网的开通,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3.反馈问题:刑事诉讼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素能培训。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办案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会3次,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提升办案人员整体素能。二是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全面清理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对近三年案件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进行集中讲评,收集案管部门流程监控的提示文书和案件评查的扣分案件信息,进行通报。促进法律文书制作更加规范。三是规范专项案件的办理。向院党组专题汇报扫黑除恶案件开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相关情况。对近三年(重大)毒品案件和扫黑除恶案件进行反查,对存在未开展毒品案件"一案双查"、扫黑除恶案件未开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的,要求办案人说明原因,并进行整改。四是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履职。对捕后犯罪嫌疑人做不起诉、缓刑的案件,未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要求承办人提交情况说明,载明原因和整改措施。并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案件评查的重点评查事项,在今后的案件评查中予以扣分。五是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学习培训会议上明确审查责任,将审查报告中对律师信息摘录以及律师意见的审查作为案件评查的重点评查事项,在今后案件评查中予以扣分。六是抓实案件评查工作。加强学习领会。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学习案件评查、刑事立案监督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案件评查。2024年9月完成案件质量评查讲评1次,做到认真分析、扎实整改,且评查结果同年底绩效挂钩。

4.反馈问题:法律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公安机关监督力度。组织第一检察部办案人员学习法律监督的刑事司法文件2次;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衔接,互动交流,存在司法理念不统一的,案件把握有分歧的,考评指标相冲突的,通过政法委协调会议、公检会商、同堂培训等方式进行沟通和消弭,侦查活动监督率、纠正漏捕、漏诉不高的问题,则通过高质效办理案件的要求进行推进。现侦查活动监督率较去年提升近7%。二是增强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意识和能力。组织干警学习对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相关司刑事司法文件,在部门会上明确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组织研究和发现刑事审判监督要点。并通过当面沟通、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同级院学习审判活动监督方法。三是畅通协作交流渠道。对外打开协作新格局。积极与县法院沟通交流《关于民事、行政案件信息共享及借调阅案件的协作意见》一事,打通案卷调阅、合作"最后一公里"。对内构建共建新模式。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保证法律监督线索及时移送;今年以来接收我院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5条,成案5条。打造普法宣传新高地。通过法治进校园、三百三进法治宣讲活动、两微及新媒体平台进行典型案件办理宣传,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今年已受理申请监督案件3件。四是全面梳理案件可诉性。对今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逐案审查、全面梳理,形成详细报告,经审查暂未有行政机关经检察建议督促仍然没有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五是提升挖掘成案线索能力。提升行政检察人员专业素质。组织行政检察业务干警学习最高检"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和《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切实领悟上级院工作要求并落实工作部署,提高行政检察人员线索发现等综合素能。六是完善争议化解工作机制。我院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并依托该办法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其中1件当事人已撤回行政复议,2件由行政机关撤销。七是持续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通。通过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录入两法衔接电子平台,进一步关注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等行政行为,从而介入监督与化解;今年,在该平台共录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近30件。八是加强对看守所的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干警学习驻所检察相关法规2次,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1次,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安全防范效果;召开10余次看守所内部会议及联席会议,多方位探索监督方式多样化;对看守所依法依规配齐医务人员、签订医疗合作协议等事项监督到位。九是加强数字检察能力。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1次、院务会1次专题研究数字检察工作,目前全院使用模型5个,产生线索6条,成案5件。加大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先后选派技术人员参加省院、市院的检察技术业务培训,提升技术能力水平。

5.反馈问题:检察服务群众能力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配套要素保障。新增检察服务内网电脑设备并联通检察工作网,制定工作日值班表,安排专人负责电话接听,整改以来,接听电话20次,组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工作规定5次,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二是建立信访登记制度。整改以来,共登记信息17条,切实履行为民职责。

6.反馈问题:检务工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定会商文件,并形成台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推进案件简繁分流。组成轻案快办工作小组并设置专门办公室,负责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提高办案质效,提前介入工作已加强,目前已实现与公安机关的数据共享。二是规范检察听证工作。夯实业务基础。组织部门干警认真学习听证工作相关文件,对听证工作办案流程进行全面理解。规范开展听证。我院第二检察部今年已完成听证3次,均符合听证程序要求。三是严肃整改"类案群发"问题。开展深度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全力提升案件质量管理,今年已完全杜绝办理类案。完善办案流程。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带头整改,严格把关,要求办案人员在立案前先对案件进行初步分析,对于法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无法逐案进行整改的,只允许立一件案件、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严禁"类案群发"的情况出现。对法院能逐案整改的案件,经请示上级院该情况不属于"类案",我院逐案发出检察建议。

7.反馈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组织廉政党课2次,强化教育宣传;制定廉政风险点41个及防控措施41条,全面推进廉政建设。二是强化纪律监督。签订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承诺书,抓好常态化干部监督管理;三年来累计通报5起违规案例。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对"三个规定"进行自查,签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检务督察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提醒和通报,层层压实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填报督导责任;整改期间,未出现月"零填报"和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情形。四是完善谈话机制。建立廉政谈话机制。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全年共计谈话43次。加强警示教育。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2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五是定期与派驻纪检组联系。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工作会议7次,加强派驻纪检组对我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六是协同推动派驻监督质效提升。经县纪委监委机构调整和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已成立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我院开展全链条、全流程"融入式"监督。

8.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制定《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衡山县人民检察院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把关。加强公务用车和差旅费报销审核。二是完善食堂监管。完善《食堂管理制度》,改变运行模式,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职责,安装食堂监控,细化各项举措,明确食堂结算费用审核、管理情况汇报、接待餐用餐标准等。三是完善驻村补助发放制度。要求报销人补足情况说明、考核情况通报、考勤表、驻村证明作为发放依据,并在今后严格按照津贴发放文件规范管理好补贴发放。四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省院机关租车管理的通知》规定,规范租车价格、范围、程序等;从严把控车辆装饰,严禁不必要的改装。

9.反馈问题: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关于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党建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等。多形式提升党建水平。通过党组书记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上党务知识专题党课、开展党建知识水平测试、中心组专题学习等集中学习共计4次。二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建专干及支部委员党务责任,选送1名支部委员参加省、市院党务工作者培训,并做好传学讲学工作,提高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完善"一本通"台账管理制度。开展查漏补缺。对2021年"一本通"主题党日活动进行梳理和补充,形成完整台账资料。坚持长效常态。规范记录2024年主题党日活动,由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对台账进行把关审核。四是扎实开展年度党员教育。组织党员大会学习4次、党小组集中学习研讨11次、支委会集中学习12次,人均完成线上学习课时104课时,参学率、通过率均为100%。五是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对支部"五化"建设相关制度进行更新上墙,及时跟进每月主题党日、党费缴纳、集中学习等支部活动情况。六是严格发文流程和格式。明确所有以院名义和党组名义的发文由办公室归口管理,所有对外发文要统一格式,填写《发文审批表》,部门发文需向办公室备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发文。

10.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申请监督工作。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在商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做到事前报备,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党组会进行监督;2024年共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7次。二是关心干警职工切身利益。召开党组会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制度,将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在我院工作网站及时公布。三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对属于回避情形的,坚决要求当事人回避。四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及时补充资料,确保会议资料完整,杜绝形式化现象。五是严肃政治生活。对民主生活会会前请示、意见收集等会前程序相关资料进行梳理,完善相关资料;同时,对近三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倒查,要求班子成员对个人问题剖析不到位、个人事项报告不全等情况进行完善,并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材料严格把关。

11.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年龄结构专题报告。以院党组名义形成党组年龄结构专题报告,向市院政治部汇报,请求市院党组在全市检察系统内综合调配。二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近3年内,提拔1名正科级干部担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提拔1名副科级干部担任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与县人民法院交流1名党外副检察长,提拔3名90后年轻干警担任内设机构副职,1名年轻干警担任部门主任,并对业务部门主任进行轮岗交流。整改以来,经前期意愿调研和党组会议研究,对3名干警、4名书记员进行轮岗调整。三是推动干警成长成才。深入开展传学讲学。督促本年度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的2名干警在我院或本部门进行传学讲学,扩大学习覆盖面。提升干警学习质效。组织12名干警参加专题实务研修班,撰写心得及发言稿。构建干部发展空间。按照上级院要求、标准,有序开展员额遴选,已遴选1名90后干警入额。四是解决人员使用问题。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提出合理合法合规方案,逐步将编外司机改成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务合同,经费从劳务费中支出。

整改计划:一是请求县委政府支持。我院将向县委汇报,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找到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按要求完成编外人员清理工作任务。二是继续商定补偿方案。与相关人员继续谈心谈话,按照审计、巡察整改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文件规定,依法依规解决编外人员问题,协商清退补偿等具体事宜,争取达成共识。

12.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先进示范引领。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专题课共计3次,部门负责人传、部门干警学讲学4人;鼓励院内年轻干警与省院导师申请结对。二是强化优案精案培育意识。积极主动作为。鼓励干警积极参加优秀案例撰写培训课程,明确优案培育责任,发动部门干警积极上报优秀案件、典型案例。树立鲜明导向。将争先创优相关内容列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加强对干警检察业绩的考核。三是加强危房安全排查。2024年7月召开党组会,讨论确定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启动办公楼改造项目,该项目于8月正式动工,目前已对外墙进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整体项目接近尾声。四是增强队伍凝聚力。持续抓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各部门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建立健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线索移送等跨部门沟通机制,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业务考核指标;就数字检察、平安建设、巡察整改等需全院共同参与的工作召开部门联席会,打通部门壁垒,凝聚合作共识,同时开展形式丰富的党建活动、工会活动,不断增强队伍向心力,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工会活动8次。

13.反馈问题:巡察整改效果欠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扛牢政治责任。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以上带下、分工明确、夯实责任的整改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领。二是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责任清单点对点、一对一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每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召开3次党组会、3次巡察整改推进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及时跟踪问效,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监督力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深度整改。

14.反馈问题:成果运用停留在纸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探索轮岗交流方式。召开党组会,研究制订《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轮岗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经前期意愿调研和党组会议研究,对3名干警、4名书记员进行轮岗调整。二是及时跟进土地使用证办理工作。已办理综合楼房地产权使用证,启动办公楼加固工程,维修加固工程已完成80%,目前已邀请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结构检测,试块已送检;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省检察院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对涉案财务实现检察环节全流程线上实时、动态闭环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加快推动衡山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压实责任,落实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敢于直面问题,发扬斗争精神,以高标准、严要求紧抓巡察整改这一核心任务。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对照任务清单、整改要求,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确保如期完成;对于需要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三)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将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好规范制度,形成科学、完善、务实、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

(四)凝心聚力,推进事业发展。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衡山检察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有条不紊推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开创我院检察事业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和上级院交上一份高质量答卷。

欢迎各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888212;电子邮箱:hsxrmjcyzzb@163.com。



中共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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