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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0 15:27:2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3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中共衡山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中共衡山县公安局委员会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委会议3次(7月25日、10月10日、12月17日)、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7月19日、8月8日、12月13日、12月18日),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整改的实际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

衡山县公安局党委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折不扣抓好、抓实、抓细重点问题整改。接到市委巡察组的问题反馈后,县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龙波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陆黎明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统筹负责、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县局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中共衡山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并结合局领导分工和各部门工作职责,逐项划分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实现了清单化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监督管理,推动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融入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把问题整改同日常监督、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当下问题整改推动长效机制完善,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坚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的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常态长效。

截至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巡察期间交办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巡察期间移交的17件信访件,已办结17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反馈问题:理论武装不够坚定有力。(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未就历次全国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议精神等进行深入学习,结合实际推动衡山公安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2)党委及下属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2023年召开党委会议21次,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的只有8次。下属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股所队支部负责人对"第一议题"制度不知晓,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不能完全回答。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开展了补学补火。党委带头,各级党支部每月按要求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温近5年来的全国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会议精神,系统性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习19次,对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了补火,对尚未开展和开展学习不到位的进行集中统一补学,均已补学到位。二是开展了交流研讨。2024年7月,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举办了"如何锻造政法铁军"主题研讨活动,并上交了研讨材料了和学习心得,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三是开展践行活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针对党委及下属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作出了安排,并制定了《2024年衡山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开展第一议题专项检查。2024年6月,县局组织了党建工作大检查,对各级党组织第一议题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全局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开展了理论知识大考试。组织各级支部以书面闭卷考试的方式对全县公安队伍理论学习开展测试,全县公安队伍理论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2.反馈问题: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明显。(1)党委班子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理论与实际结合不够。领导班子成员大局意识还不够强,相互之间沟通协调不多,存在以各自分管联系工作为中心,在工作安排、资金保障、人事调整等方面,片面强调部门利益、警种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的情况,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凝聚力、战斗力。(2)局机关个别队室工作分配不合理,分配到基层派出所工作任务重,警力不足,个别部门经常以办大案、专案为由抽调相关基层派出所和其他所队的民警长期参与办案,但离完成上级打击考核指标有差距,甚至排名靠后,导致基层派出所怨言较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党委班子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教育。9月24日,县局邀请了县委理论宣讲团成员、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康才伟为全县公安领导干部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有力提升了全县公安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出台了《衡山县公安局党委成员联点党支部工作制度》,对局党委成员联点支部的职责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模范作用,深入一线主动作为,带头开展党建、案件侦办和公安管理等具体工作,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形成合力。

针对局机关个别队室工作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一是优化任务分配。今年以来,省厅市局对考评体系进行全面优化完善,我局对标对表,认真研究新的考核方案,拟定了《2024年度全县公安机关工作综合评价办法》。重点突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考点数量大幅度减少。相较2023年绩效考核办法,打击突出犯罪评价分值权重有所减少,占比由27.45%降低为20%,各项评价指标不再下达"百警打处数"等具体任务数量,主要通过反向或负面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各项指标分值相对均衡,避免了单项工作滞后严重拉分的情形。二是加强凝聚力建设。2024年5月,县局成立了大数据实战中心和网络战训基地,出台了《衡山县公安局大数据实战中心工作机制(试行)》《衡山公安大数据实战中心后勤保障制度》《衡山公安大数据实战中心值班制度》,制定了《衡山县公安局情报研判官选育方案》《关于开展情报研判官评选暨情报研判技能比武专项活动的方案》,大数据实战中心以合成作战为导向,依托大数据中心赋能实战机制,不断整合各警种战斗力,真正形成全局一盘棋的协作格局。三是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按照上级下发的业务单位和派出所执法办案负面清单开展工作,禁毒大队制定了《衡山县公安局涉毒案件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实施细则》。治安大队围绕"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要求,基础管控中心全力协同政工部门推出"机关警力下沉",6名民警充实到派出所。根据市局出台《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要求,9月份基础管控中心报经局领导批准,将各所上报需要移交的负面清单案件,移交给相关警种部门进行接收办理。

3.反馈问题:政治建警不够有力。(1)政治教育开展不经常。近3年来党委班子未举办读书班,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单位或所在党支部讲党课的次数不多,未经常性组织党员到党性教育基地接受政治教育。(2)未认真落实政治轮训制度,2021年-2023年公安系统未开展公安民警政治轮训,未举办过全县公安系统领导干部政治培训班。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巩固深化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差距,部分公安陋习出现反弹,顽瘴痼疾政治不彻底。选树先进典型不足,弘扬新风正气不够,近几年没有推介先进英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政治教育开展不经常的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2024年3月,党委班子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敢闯敢试、改革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为主题开展了读书班活动,并进行交流研讨,不断压实政治建警责任。二是出台党委联点支部制度。11月,县局党委出台了《衡山县公安局党委成员联点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了局党委成员按照季度一次全员谈话、半年一次主题党课的硬性标准开展政治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三是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检查。由督察大队牵头常态化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局属各单位每月定期填报《过问案件情况登记表(外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登记表(内部人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接触特定人员报告表》等"三个规定"表格台账。截止至今,共计填报"三个规定"表格台账150余份。经核查,以上外部人员和内部人员过问案情情形,以及接触特定人员情形,均属正常履职范围内的过问或接触。

针对未认真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的问题。一是迅速开展政治轮训。根据县委政法委和市公安的安排部署,衡山县公安局持续开展政治理论大轮训工作。其中7月27日-29日,组织了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政治轮训,并组织人员进行了深入研讨;10月28日-30日,组织局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下民警开展视频政治轮训,二是大力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了公安典型,通过"最美湘警"系列选树活动和"警营红榜"选树活动评选了城关派出所参评全省最美基层派出所、森林大队大队长陈衡参评全省最美民警,岭坡派出所所长文剑妻子熊洁参评全省最美警嫂。其中,陈衡、熊洁已被市局推荐至省厅参与最终评选,15名基层民警和9个所队被评为季度红榜单位和个人。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024年4月,县局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文会、用印等事项的通知》,对请示报告事项、时限进行了明确,有力加强了队伍执行力建设。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4.反馈问题: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委不断加强对从严管党治警的组织领导,党委班子成员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年初局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强化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识,充分发挥率先垂范的带头效应。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研究、谋划和部署。坚决完成从严管党治党规定动作,创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4月份,组织全局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及配偶开展了"育良好家风、促清朗警风"廉政建设主题活动,全体在家县局党委成员及配偶、局属各单位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及配偶共120余人参加了活动,有力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三是加大党风廉政工作力度。6月份结合党建工作督察,开展了党风廉政工作的考核,督促各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从严管党治党新局面。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5.反馈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存在一定问题。(1)年龄性别结构不优。局领导班子成员有5人为70后,局机关大多70后担任中层干部,80后只有4人,基层大多80后担任中层干部,90后只有2人,后备力量不足。县交警大队年龄结构老化,中层干部力量断层。拘留所和部分派出所没有配备女性民警。(2)所队班子配备不齐。目前全局有7个队所室未配备教导员,两个所队未配备"一把手"。如城关、长江、东湖等派出所教导员空缺已久,人境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教导员也未配备到位,看守所所长、店门派出所所长均未配备到位。(3)中层干警长期未交流轮岗。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及以上的有9人,基层派出所长任职满5年的有2人。(4)警力分布不平衡。基层民警被局机关抽调较多,派出所警力不足,临近退休人员多,机关人员比较多。(5)人才引进不多。一线所队和专业警种力量缺乏,技术人才和研判人才的培养欠缺。如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没有一个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才,交警大队近8年只新进一个民警。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年龄性别机构不优的问题,一是优化一线岗位年龄结构。根据《新招录民警下基层制度》,将去年及今年招录的23名新警分配至基层派出所,3名新警分配至交警大队基层中队。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选拔优秀青年后备干部,2024年提拔80后股级干部1名,90后股级干部2名。三是按需配齐女性力量。今年以来,调整女民警到看守所1名、拘留所1名、城关所1名,永和所1名,督察大队1名。

针对所队班子配备不齐的问题,由于公安机构改革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待组织架构调整后将配齐配全所队班子队伍。

针对中层干警长期未交流轮岗的问题,在同一岗位任职满十年以上的人员中有3人已经退休,1人即将退休,另有2人为技术岗人员,已与县委组织部衔接可不受交流轮岗年限限制。其他人员待组织架构调整后再进行轮岗。

针对警力分布不平衡的问题,一是全力保障基层警力,按照倾斜基层的原则,按照基层占总警力40%的比例保障基层警力,确保基层派出所至少配置5人以上的底线。二是推行新民警下基层制度。将新近2年入职的23新民警全员分配到基层所队。三是严格抽调审批。未经县局党委研究同意和县局政工部门发文批准,禁止抽调基层警力,保障基层运行。整改以来,抽调人数下降41%。

针对人才引进不多的问题,一是加强人才引进、人才培育计划。积极与县委组织部门、编办衔接,通过公务员招考等方式加强紧缺型技术人才引进,为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保障。今年公招17人,校招1人,在报考专业要求中要求11名为专业人才。二是开展育才计划,积极推荐工作成绩突出的业务骨干参加尖端培训,加强在情报研判、计算机应用、舆情应对等方面的人才培养。选派李思颖到湖南省公安厅警令部(指挥中心)随岗训练,选派陈茂祥至市局网技支队跟班学习机制工作,出台了《衡山县公安局情报研判官选育方案》《衡山县公安局情报研判官奖惩办法》,培养情报研判人才。三是加强人才配给。今年以来,已充实刑事技术人才1名,调配3名民警(其中1人为交通管理专业民警)至交警大队,充分保证技术人才配给。

整改计划:目前,巡察反馈中反映的11人未交流轮岗的情况,还余5人未进行调整。因公安机关编制管理改革已经启动,机构与人员编制均已冻结,暂不做调整,待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出台后,再进行人员调整,确保人员按期交流轮岗。

6.反馈问题:干部民警担当作为不够。奖惩措施制度不严明,对好的典型没有进行宣传弘扬,对违反纪律超越底线的处理不到位,处理上甚至有所降格,导致对民警的警示作用不够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秀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红黄榜"制度未得到落实。交警大队和基层派出所很多即将退休健康欠佳的老同志仍然在一线工作。个别民警规矩、服从意识不强,不服从工作安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制定了《衡山县公安局警营红黄榜制度》,严格按照《全国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条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警辅警进行表彰,进一步丰富《衡山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强化激励惩戒工作的意见》内容。细化职级晋升的工作评估体系,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予以提前晋升,今年共对41名2023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民警提前晋升。二是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对近年来2次被评为红榜个人的4民民警呈报了立功嘉奖;对连续2次被评为黄榜单位的4名所队负责人开展了约谈。三是加强典型选树。积极推荐优秀单位和民辅警参评"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枫桥式派出所""最美湘警""道德模范""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呈报了城关派出所参评全省最美基层派出所、森林大队大队长陈衡参评全省最美民警,岭坡派出所所长文件妻子熊洁参评全省最美警嫂。其中,陈衡、熊洁已被市局推荐至省厅参与最终评选,15名基层民警和9个所队被评为季度红榜单位和个人,全面凸显榜样引领作用。四是优化一线警力配置。充实基层一线警力,对11名交警大队和基层派出所55岁以上的老同志实行岗位调整。五是约谈问题民警。对规矩意识不强、服从意识不佳的民警开展谈心谈话,解除民警思想包袱,适时调整相关工作岗位。

7.反馈问题:队伍培训管理不够有效。(1)业务培训不多,岗位练兵较少。部分民警存在按老思路办案,法制业务培训轮训不多,没有针对民警进行全面的专门的培训,导致业务不精、执法能力不足、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2)辅警入口不规范,未经过考录就使用,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有违反纪律被开除、辞退的情况。近两年交警大队因为工作行为不规范等原因辞掉辅警4个。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业务培训不多岗位练兵较少的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根据市局岗位练兵办法,集中选送一批业务骨干赴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基础管控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开展业务练兵。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4期侦查业务、执法业务等重点领域培训轮训,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安民辅警业务素质。三是积极开展政治轮训,其中7月27日-29日,组织了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政治轮训,并组织人员进行了深入研讨;10月28日-30日,组织局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下民警开展视频政治轮训,确保轮训做到全覆盖。

针对辅警录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统一规范辅警招录程序。辅警招录一律经县委主要领导、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批后,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考。二是扎实开展入职培训。严格规范开展辅警集中封闭式入职培训,大力提升辅警队伍能力素质。2024年6月12-14日开展了新入职辅警培训,48名辅警参加。三是严格辅警队伍考核,及时清退考核不合格人员,严把辅警队伍政治关、素质关。开展每年度考核工作,评选优秀辅警59人,问责处分6人。

8.反馈问题:党建工作抓而不实。(1)基层派出所党支部普遍存在轻党建重业务现象。支部党建流于形式,"三会一课"不到位,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局党委民主生活会检视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具体,有的流于形式。(3)发展党员不经常。交警大队年轻党员越来越少,组织活力不够,近三年来未发展党员。(4)发展党员不合格。个别民警发展预备党员程序不规范,导致被县直机关工委否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基层派出所党支部普遍存在轻党建重业务现象的问题,一是强化讲评调度。县局党委率先垂范,党委班子坚持做到半年专题讲评一次党建工作,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月专题调度一次党建工作,督促基层党支部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加强党建指导。县局机关党委按月份下发党建工作提示,指导各级支部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每半年开展党建专题督查,梳理全局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督促开展整改。三是强化督导问责。对党建工作成效不佳的单位,报请县局党委进行组织处理;对淡漠党建工作、经提醒后仍然不改正的,报请机关纪委依纪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题。目前,已对新桥派出所党支部书记人选进行撤换,选举产生了新任书记。

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部署,县局党委在2月份开展了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了不足、剖析了问题,开展了红脸出汗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班子团结。二是加强了党建业务督导。以县局机关党委牵头,按照每月度提示、每半年开展督导的要求对各级支部党建业务进行督导指导,有的放矢地解决了相关问题。三是严肃党内政治规矩。11月份依托队伍建设大摸底活动,以谈心谈话的方式广泛收集了全县公安队伍对党委的意见和建议,加深了民辅警对重大事项进行请示报告的思想认识;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文会、用印等事项的通知》,对请示报告事项、时限进行了明确,有力加强了队伍执行力建设。四是补齐党建业务台账。敦促各支部按照要求补齐党建工作总结和处置民警违纪违法问题记录,目前交警大队支部等均已整改到位。五是加强对重点支部的监督检查。以机关党委牵头,组织专人赴交警大队、新桥派出所等党支部开展党建业务检查工作,有力加强了支部的五化建设。

针对党员发展不经常的问题,一是加大考察力度。广泛收集各所队意见建议,对发展对象进行深入地考察,充分了解发展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为发展党员打好基础。全面掌握全局民辅警思想动态、工作实绩,积极推介表现突出、群众反响好的民警辅警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二是加大培养力度。今年以来,组织了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参加国庆升国旗仪式、毛泽建烈士公园瞻仰活动、人民警察节活动,激发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有针对性地选育年轻党员。目前我局有入党申请人11人,其中交警3人,平均年龄为25岁;入党积极分子16人,其中交警2人,平均年龄为28岁;预备党员3人,其中交警1人,平均年龄为29岁。

针对发展党员不合格的问题,一是出台党员发展规范化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发展党员的要求,出台了发展党员流程、要求,对党员发展培育等环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压实各级党组织党员发展主体责任。以支部推荐+机关党委审核+党委考察+上级审查的模式,压实了各级党组织的责任。三是加大对发展对象的全方位审查力度。采取个别谈话、联审联查制度,对发展对象进行全方位评估,坚决做到党员发展宁缺毋滥。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9.反馈问题:巡察整改不彻底。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自2018年8月—10月,市委联动交叉巡察第十二组对衡山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开展了巡察,公安局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未完全健全,持续推动建章立制还不够,标本兼治还不到位。本次巡察发现,上轮反馈的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如上轮巡察反馈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四风"方面问题禁而不止、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上轮巡察反馈意见。县局党委专题研究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对巡察整改不彻底、不深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逐一落实上轮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二是局党委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分层分级抓好联系、分管单位部门的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科学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召开意见征集会、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制定出台了符合工作实际的真抓真改措施。四是建立了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对照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衡山县公安局党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系列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推进改进作风、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



中共衡山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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