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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欧正衡被“双开”

来源:衡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17 12:20:50

日前,经衡山县委批准,衡山县纪委监委对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欧正衡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欧正衡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欧正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欧正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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