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衡阳市2名市管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来源:衡阳反腐网 发布时间:2017-06-29 10:11:56

日前,经衡阳市委批准,衡阳市纪委对衡山县原副县级干部旷锦堂、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蒋渝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旷锦堂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会”;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中央财政资金,涉嫌诈骗犯罪。

蒋渝阳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滥发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旷锦堂、蒋渝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衡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衡阳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旷锦堂、蒋渝阳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两人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衡阳市纪委)


相关阅读:

中共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衡山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1101768(1/3)号 网站标识码:CA192901871407367860001 湘公网安备 43042302600003

联系地址:衡山县建设街99号县委大院 电话:0734-5812816 传真:0734-5812816

网站总访问量统计: 技术支持:湖南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