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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衡山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09 00:00:00

近日,衡山县纪委对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乱收费、违规发放津补贴贪污侵占农业补贴资金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资金涉案人员均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1、原马迹学区康长贵、李素军乱收费、违规发放补助案。李素军在其担任衡山县马迹中心学校校长期间,康长贵在其担任衡山县马迹中学执行校长期间,马迹中心学校在2013年违规乱收费90388元,违规发放各类补助78874元,余下用作办公开支。2016年6月5日李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康长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湖镇园山村原村主任廖定良套取国家涉农补贴作为村级收入,截留、贪污部分资金案。廖定良在担任东湖镇园山村村主任期间,将30.88亩“退耕还林”的耕地作为耕种的农田上报,获取国家的粮食补贴,共计25308.36元。其采取少入村帐的方式从中截留16757.66元用作为个人使用。2016年12月28日廖定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3、林业局开云中心林业站彭礼伟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案。2012至2015年期间,彭礼伟用李沛完等4人之名冒名领取长江镇原石桥铺村退耕还林补助共14450元用于发放李沛完等4人的护林工资。2016年12月30日彭礼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以上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发生在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过程中,不仅让群众利益受到损害,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责任,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中共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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