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山县纪委对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乱收费、违规发放津补贴,贪污侵占农业补贴资金,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资金的涉案人员均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1、原马迹学区康长贵、李素军乱收费、违规发放补助案。李素军在其担任衡山县马迹中心学校校长期间,康长贵在其担任衡山县马迹中学执行校长期间,马迹中心学校在2013年违规乱收费90388元,违规发放各类补助78874元,余下用作办公开支。2016年6月5日李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康长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湖镇园山村原村主任廖定良套取国家涉农补贴作为村级收入,截留、贪污部分资金案。廖定良在担任东湖镇园山村村主任期间,将30.88亩“退耕还林”的耕地作为耕种的农田上报,获取国家的粮食补贴,共计25308.36元。其采取少入村帐的方式从中截留16757.66元用作为个人使用。2016年12月28日廖定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3、林业局开云中心林业站彭礼伟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案。2012年至2015年期间,彭礼伟用李沛完等4人之名冒名领取长江镇原石桥铺村退耕还林补助共14450元用于发放李沛完等4人的护林工资。2016年12月30日彭礼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以上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发生在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过程中,不仅让群众利益受到损害,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责任,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中共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