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山县纪委对查处的1起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经查,2017年3月27日晚,长江镇胜利村村民陶凤华在原杨家园村级微信群中公开拉票,要求本选区群众为候选人罗国新、刘柱投票,严重违反了省委“八个严禁”和市委“九个不准”换届纪律要求。4月2日,衡山县公安局依法责成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秩序的违法人陶凤华作出深刻检讨,并给予其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各乡镇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经验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坚持“零容忍”,铁腕执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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