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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6 00: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现将一年来我县查处的3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店门镇祝融中学校长谭宗南违规发放补助案。2016年上学期,祝融中学在根据县、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发放绩效工资外,根据校教代会会议内容,违规从学校食堂赢利中发放班主任下差部分、校行政补助、教学奖等共计38251元。2016年中考,该校在县教育局统一发放的中考补助之外,违规发放了初二班主任、初三班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校长的管理补助,共计1580元。两项合计违规发放补助39831元,谭宗南负有主要责任。2016年12月28日谭宗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机关幼儿园园长罗辉煌违规发放补助案。2014年至2016年期间,县机关幼儿园为教师违规发放保险费、工作劳务费、购买园服劳务费和生活补助费等津补贴共计71058元,罗辉煌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9月14日罗辉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新桥镇梅溪村支部书记汪伟阳违规操办婚宴案。2016年2月2日,汪伟阳在新桥镇梅溪村家中为其儿子操办婚宴酒席,当天中午分二次共办酒席38桌,参加人员为亲友、本村邻居、部分村干部等,共380余人。汪伟阳收受亲戚以外红包礼金共计3200元,事前事后均未按规定向新桥镇纪委书面报告。以上违反了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相关规定。2017年11月6日汪伟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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