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纪委县监委公布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衡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18 16:27:15

  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要求,衡山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现将已取得的成果予以公布。

  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集体议”等方式,抓实“问题清单”。共报送问题线索35条,已完成整改24条,立案1人,组织处理14人,追缴违纪款39.4万元,分三个批次通报典型案件6件,达到了“通报曝光一起,教育震慑一片”的效果。

  开展重点工程指挥部财务专项检查。聚焦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车辆补助、违规公款旅游及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问题,重点抽查了黄花路项目指挥部等7个指挥部,发现问题5个,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4万余元。

  完成公车服务平台建设和公车定位系统安装,并启动公车调度平台。对全县100台公务用车安装了北斗车载终端,完成了电子监管平台建设,一车一档,实现了全县公务用车的监管工作。1211日,组织全县各机关单位进行了公务用车平台管理使用培训,强调了公车使用相关纪律,例如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活动;严禁私车公养,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公款报销私家车加油、维修、保养、保险和过桥过路等费用;不得用公款为私车安装ETC卡或充值。

  开展县直单位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完成县直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数据收集工作,并将审核通过后的数据全部录入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库。联合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对县直单位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条,整改2条。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围绕反复出现的违规公务接待、公车私用等方面突出问题,县纪委县监委会同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制定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了《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衡山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衡山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意见》《衡山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补齐制度短板,逐步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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