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6 00: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县纪委深入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现将一年来我县查处的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教育局职工陈赞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案。2008年开始,县教育局安排陈赞担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员,同时负责人事股和师训股教师资格证合格人员名单网上录入并生成证书编号工作。2011年至2015年,陈赞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多次帮助他人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录入,并生成教师资格证编号130余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58万元。2016年12月29日陈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2.江东乡原南村出纳李银华滞留、挪用村集体资金案。1999年4月至2010年4月,李银华任江东乡原南村村妇女主任、计生专干兼任村出纳,负责村里的现金保管。期间,李银华挪用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0年4月李银华离任,逾期未移交现金7242.43元。2016年12月26日李银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长江镇宋桥村原支部书记曹小成、原支部书记兼会计朱仲义失职、渎职案。2008年到2014年,长江镇宋桥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武广高铁下拨给宋桥村各项经费没有设立专账,无收入支出等开支明细,账目管理混乱,从而导致村民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曹小成作为时任宋桥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朱仲义作为时任宋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会计负直接责任。2017年10月17日曹小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仲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江东乡原龙溪村支部书记王冬学侵占他人财物案。2014年,王冬学建议江东中学将相邻廖哲球家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因火灾废弃)进行收购,学校领导要王冬学做具体的收购工作。王冬学与廖哲球协商后,实际以2.8万元与廖哲球达成转让协议,后王冬学又告知江东中学领导说廖哲球要3.2万元才同意转让。江东中学交给王冬学3.2万元,通过王冬学从廖哲球手中获得土地,王冬学仅交给廖哲球妻子吴雨英28000元,从中获利4000元。2017年11月24日王冬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相关阅读:

中共衡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衡山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1101768(1/3)号 网站标识码:CA192901871407367860001 湘公网安备 43042302600003

联系地址:衡山县建设街99号县委大院 电话:0734-5812816 传真:0734-5812816

网站总访问量统计: 技术支持:湖南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