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湘乡市壶天镇纪委接到群众关于光辉村党员喻冬娥(女)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的举报。壶天镇党委当即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据调查核实,今年2月底,在壶天镇光辉村支委换届启动之前,喻冬娥(行政村合并前为原光胜村妇女主任、计生专干)为了在换届中当选支部委员,到该村党员傅某书家进行走访,通过赠予其孙女礼金300元的方式拜托傅某书在支部选举中投自己一票。同时,喻冬娥和其丈夫谭某文、村民杨某军一起找到该村党员刘美良,交给刘美良7条香烟,委托刘美良帮忙进行拉票,刘美良表示同意。事后刘美良自己留下了两条香烟,并委托其弟弟刘某南向傅某兵、王某清、王某清、蔡某泉、范某初等5名党员每人送一条烟,拜托他们在选举中投喻冬娥一票(其中原计划送与范某初的烟因故还未送达)。受托的7名党员均答应在支委换届选举中投喻冬娥的票。
3月9日,经壶天镇纪委研究报壶天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喻冬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美良本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对涉案的其他人员,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湘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