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纪委严肃查处并通报了一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案件。
经调查核实,2017年2月16日晚,玉合街道新丰居委会党员何公宣借生日名义邀请本居委会刘峥嵘、周顺喜等7人,在县城某餐馆就餐。何公宣在餐桌上给每人发了一包黄色芙蓉王牌香烟。席间,何公宣为自己竞选居委会干部拉票。刘峥嵘、周顺喜等人都口头承诺在其参选居委会“两委”干部时给予帮助。
何公宣身为中共党员,在居委会“两委”换届选举前夕宴请本居委会部分组长、党员,发放整包香烟,为自己当选居委会干部拉票,其行为违反了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刘峥嵘、周顺喜作为中共党员,在居委会“两委”换届选举前夕接受宴请和整包香烟,并口头承诺在其参选居委会“两委”干部时给予帮助,其行为违反了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
经玉合街道党工委研究,报县纪委同意,给予何公宣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峥嵘、周顺喜同志诫勉谈话,并责成其二人写出深刻检讨。县纪委对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的玉合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文勇、主任李冬莱、党工委副书记 郝柏祁、副科级干部周彩芹(包村干部)等4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