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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节"提示

来源:衡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6 11:20:00


每逢佳节话"严禁",常说常新过"廉节"。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佳节既是阖家团圆的欢乐时刻,也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的重要节点。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纪委监委在此提醒全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廉洁过好"两节"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际行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清清爽爽过节!

1.严禁违规吃喝(公款大吃大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工作日中餐和公务活动饮酒、参与"一桌餐"场所吃喝等);

2.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借公务之机改变行程、延长时间参观游览,搭便车、带亲属、邀朋友公款旅游,借学习培训、党日活动、考察调研等变相旅游);

3.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消费卡、电子卡、高档烟酒、土特产等);

4.严禁拉票贿选(通过编织"关系网",拉"小圈子",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等);

5.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政策;

6.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

7.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就查处曝光一起,确保风清气正过"廉节"。


中共衡山县纪委   衡山县监委

2021年9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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