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新区项目协调指挥部存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上报资料问题,现责成你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立即整改,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近日,衡山县纪委监委向黄花新区项目协调指挥部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要求该项目协调指挥部认真履职,举一反三抓好征地拆迁安置相关工作。
这是衡山县纪委监委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实做细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利器,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反馈和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及时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向有关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做实做活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16份,督促整改问题25个,完善相关制度36项。
为严防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推动实行整改闭环,明确专人对全县纪检监察建议书统一管理、全程跟踪,坚持“谁办理、谁提出、谁督办”的原则,由承办部门以电话提醒、随机回访、现场督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内容进行全程监督、跟踪督办,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敷衍整改的或无故拖延、拒不执行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避免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切实增强建议实效。
“我们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堵塞一些漏洞,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王志运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加大对建议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同时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闭环,确保建议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衡山县纪委监委 欧杨林)